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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故事是优秀(十篇)

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最喜欢的故事是篇一

关于他的故事有很多,但我还是比较喜欢《拳打镇关西》这个故事。因为这里体现出了鲁智深为别人打抱不平的特点。

故事主要说了鲁智深在喝酒时得知镇关西假装出了三千贯强娶了老人的女儿,之后又把她赶了出来,要他们还他三千贯。鲁智深听了很生气,于是给了他们一些钱,二话不说跑去找镇关西。才三拳就把他给打死了,于是他赶快收拾东西逃了。

不过,鲁智深太冲动了。我觉得吧,应该先跟他讲讲道理,如果他还是不听的话,再打也不迟。冲动、上火是他的不足。这很正常,因为世上也没有十全十美的人。

他爱打抱不平在这篇故事中已经体现出来了,鲁智深还有个特点——武艺高强。因为他竟然可以徒手把树连根拔起!我相信,能这样徒手拔树的人极少。对了,他的力气也是很棒的,完全不亚于关羽。原本他想炼根一百多斤的铁杖,谁知店家不肯,只能炼根七十二斤的了。

这就是花和尚鲁智深。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只要我们善于发现、思考,一定可以发现更多。

最喜欢的故事是篇二

最近我在读《名人传》系列丛书,认识了许许多多的名人,其中,南丁格尔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南丁格尔出生在欧洲一个富有的家庭,那时的欧洲常常发生战争,去医院探望伤兵的她觉得他们太可怜了,当时的医疗水平低,很多士兵因伤口感染而死去。

深受震撼而又充满爱心的南丁格尔下定决心要当一名护士,可当时人们认为当护士是低下的工作,她的家人更是极力反对,甚至有人嘲笑她:“大小姐来当护士了!”

但南丁格尔没有放弃追逐梦想,她到处学习知识,自己打工挣钱去上护士学校,28岁时,她学有所成,开始投身于治疗伤病员。

南丁格尔像一位慈祥的母亲,细心地照顾每一位伤病员,在他们心中,和南丁格尔度过的每个夜晚都无比温暖。

她每天准时为伤员换药,晚上一两点还仔细查房,竟在两个月内把80%的死亡率降为零!

南丁格尔从谁也看不起的护士成为挽救无数人生命的“大英雄”,让人们认识到,护士是令人尊敬的。

在我心中,南丁格尔是一位为了梦想不懈奋斗的人,她放弃家中富贵的生活,不顾世俗讥讽的目光,为了治病救人,为了不让那么多人在战争中死去,毅然倾注了自己毕生心血,为生命点亮了一盏盏明灯。南丁格尔也成为护士精神的代名词,人们为了纪念她,将她的生日——5月12日定为国际护士节。

最喜欢的故事是篇三

小时候,我一直喜欢看成语书、故事书,常常缠着妈妈买书。我喜欢书的原因不是因为故事情节,而是我被书中的插画所吸引。书里面不但有五彩斑斓的画面,而且小动物生动可爱、活灵活现,仿佛就像和我做游戏,可有趣了!为此妈妈时常提醒我要多了解书的故事内容,不要只看漂亮的画面。可年幼的我不为所动,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师辛勤的培育,直到有一天。

“来,吃饭了!”妈妈喊道。在饭桌上,妈妈对我说:“今天我们读一个成语故事好吗?读完后有奖励哦!”妈妈神秘的说道。“嗯!”我毫不犹豫的回答。“今天你可真听话。”“嘻嘻。”

“看!”妈妈拿出一本名为《成语故事》的书,在我眼前一晃对我说。“哇噻,新书啊!”年幼的我对眼前这本书有着十二万分的好奇和欣喜,它好像强力胶一样紧紧地将我的眼球贴住。“来让我们看一看里面的故事吧!”妈妈温和的说。

“买椟还珠?”我好奇的问着:“这是什么意思?”“别急!”妈妈说道:“你来读一遍。”“从前有一个楚国人。”终于我读完了问妈妈:“这个成语讲的是什么意思呢?”“这个成语的寓意是说:不要只看重外表次要的属性,却忽略了本质的内涵!”说完妈妈又意味深长的问我:“你做到了吗?”“呃....好像没有做到。”我支支吾吾的回答。“哪里还需要努力呢?”妈妈接着问道。我静静的想了想回答“以后读书不光要看它精美的图画,更要认真读懂故事,知道它讲的道理,也就是认真体会感悟,这样一本书的全部价值才算是全部读懂理解。”妈妈听后十分惊喜和欣慰。“好!你长大了,分析的有道理,我希望以后你要按照你现在所说的去做。ok!”“没问题!”我大声回答。妈妈露出开心的微笑。

从那一刻起我便没有因为“外在”的华丽而丢了“内在”的全部价值,没有因为插画而忽略文章的内容以及感悟。

是啊!我们的人生也部不正是如此吗?有多少人因为“外在”而痛失了全部的价值!仅外表的华丽就吸引了你,而“内在”价值不知道比外表华丽多少倍呀!从现在开始重新面对一切,不因外在失内在,不因华丽失内涵!

“买椟还珠”你让我懂得了这么多的道理,叫我怎样不喜欢你呢?

最喜欢的故事是篇四

我读过很多书,在我印象里《一千零一夜》非常值得我们看,价格只是20元。我看中了《一千零一夜》里的一片故事,是辛巴达航海的故事。

这个故事主要讲:从前,哈里发.何鲁纳.拉施德执政的时候,巴格达城中有一位航海家名叫辛巴达,他很喜欢去航海,他父亲原是一位商人,家财万贯乐善好施。后来,他拍卖了家里所有的东西,总获得3千元。他决定作长途行,出门录求发展。他就买了货品和行李,和其他几名商人一起来到了巴索拉,驾船出海。开始的时候一切都很顺利。

有一天 ,路过一个小岛,船长吩咐靠岸。游客们纷纷舍舟登陆,有的做饭,有的游玩。大伙在开开心心玩的时候,船长突然高声呼喊:“游客们,赶快扔下所有的东西,上船逃命吧!这不是岛,而是飘在水上的一条大鱼。因为日子太久了,它身上堆满了沙土,所以长出树木。你们做饭的热气惊动了它,快上船呀,它要沉下去了!”游客们听到呼喊,争先恐后, 急急忙忙向船跑去。可惜还有一部分人还没有上船,那条大鱼沉进了海底,那一部分人拼命追也追不到!因为船已经漂的远远的。后来,其中那个商人被水冲到了一个荒岛上。商人挣扎着爬到了岸边,他的双腿已经被鱼给咬的皮破血流,加上疲惫不堪,走了几步就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直到第二天,他才苏醒,可是,那两条腿已经又肿又痛,根本无法站起来,只好慢慢向前爬。他在荒岛上摘野果充饥,喝水解渴,休养了几天,身体慢慢恢复正常了。待他能自由行动的时候,便折了根树枝当拐杖,沿着海边漫游,寻找出路。一天,在一个很远的地方,他发现了一个隐约可见的影子。起先他以为那是野兽,或者是海里的其它什么动物,便怀着好奇心向那个地方走去。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匹马,那匹的主人,走了过来问:“你是辛巴达吗?”商人说:“没错,我正是,找我有什么事吗?”“我是国王身边的仆人,国王听人们说:辛巴达是一个航海家,还是很厉害的。所以,国王要你把国王的名气加大,国王就会送你三万个金币,国王还说:如果你做得出色,会把国王的位置让给你当。

后来,商人进宫了,国王要让他的人们都知道国王身边有一个这么厉害的航海家。后来,辛巴达把国王交给他的任务办到了,国王知道了很高兴,就把三万金币送给了他。后来,国王非常欣赏这个航海家,就把国王的位置让给了他。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故事,精彩吧!也因为这个故事,我迷上了读课外书。我们老师经常对我们说:“书是永不背叛的朋友,书就像一座宝库,里面藏着无穷无尽的知识,等待着我们去学习,去探索。朋友,让我们一起遨游书海吧。

最喜欢的故事是篇五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只猫对老鼠说:“我很喜欢你,我想和你交朋友。”老鼠同意了。它们俩一起去买了一罐猪油,但是不知藏在哪里比较好,猫说:“那就藏在教堂吧。”

有一次,猫嘴馋了,于是对老鼠说:“有人让我当教父,给刚生下来的小猫取名,我要去给教堂给小猫取名了。”老鼠说:“好,你去吧。”猫在教堂把猪油外面的皮给舔了一遍。回来后,老鼠问猫:“取的什么名?”猫说:“去了皮。”

第二次,猫的嘴又馋了。它对老鼠说:“有人又叫我给小猫取名字。”它又进了教堂把猪油吃了一半。回来老鼠又问:“这次取的什么名字啊?”猫说“吃一半”。

第三次,猫又对老鼠说:“我表姐生了一个小猫,让我给它取名,我又要走”谁知猫又到教堂,把猪油全吃光了。回来老鼠又问:“这次又取的什么名字啊?”猫说:“一扫光。”

冬天到了,老鼠想起它们藏的猪油,到了教堂,老鼠一看说:“怎么是空的?一定是你吃的,你第一次吃了皮,第二次吃了一半,最后一扫光。”猫说:“你再喊,我连你也吃了”说完,猫扑过去把老鼠吃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老鼠是不能和猫交朋友。所以凡事都要动动脑筋,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最喜欢的故事是篇六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老鼠和猫交朋友》。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只猫看见一只老鼠说:“我最喜欢老鼠,我要和你交朋友。”老鼠同意了,它们俩一起去买了一罐猪油,它们不知藏在哪里,猫说:“藏在教堂吧。”

有一次,猫想起它们藏的猪油,猫对老鼠说:“有人让我当教父,给刚生下来的小猫取名,我要去给教堂给小猫取名了,老鼠说:“好,你去吧。”猫在教堂把猪油外面的皮给舔了一遍。回来后,老鼠问猫:“取的什么名?”,猫说:“去了皮。”,“去了皮,真怪的名字。”老鼠惊奇的说。

第二次,猫的嘴又馋了。它对老鼠说:“有人又叫我给小猫取名字。”它又进了教堂把猪油吃了一半。回来老鼠又问:“这次取的什么名字啊?”猫说“吃一半”。老鼠又问:“吃一半,你们猫就是这样取名吗?”“对”猫回答说。

第三次,猫又对老鼠说:“我表姐生了一个小猫,让我给它取名,我又要走,你同意吗?”“同意”老鼠说。谁知猫又到教堂,把猪油全吃光了。回来老鼠又问:“这次又取的什么名字啊?”猫说:“一扫光。”

冬天到了,动物们没有食物了,老鼠想起它们藏的猪油,到了教堂,老鼠一看说:“怎么是空的?一定是你吃的,你第一次把皮吃了,第二次把猪油吃一半,最后一扫光。”猫说:“你再喊,我连你也吃了”说完,猫扑过去把老鼠吃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老鼠是不能和猫交朋友,因为猫本来就是要吃鼠的,所以凡事都要动动脑筋,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最喜欢的故事是篇七

我看过很多的书,里面有许多的英雄、科学家等。但是我看了三国演义后,我最喜欢三国演义中的人是一一关羽,字关云长。他是一个性格鲜明,疾恶如仇,忠肝义胆的人。在他家乡有一个恶霸,经常鱼肉村里的贫穷老百姓,关羽实在看不下去了,有一天他就把恶霸打死,逃命去了。

关羽也是一位英雄豪杰又聪明,而且会善于用兵行军打仗的人。他杀颜良,斩文丑,水淹七军,还有华陀给他刮骨疗毒等都可以看出来他是一个英雄豪杰,聪明,善于用计谋出兵的人。

关羽最突出的特点是一个忠肝义胆的人。曹操封他高官厚禄,送他赤兔马,还送给他许多的金银珠宝等。他都不为这些所动摇,还是想念着刘备,想回到刘备身边。这样才有了大家都知道的过五关斩六将的经典故事。

个人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的,关羽也不例外,就因为关羽看到了吴国陆逊写给他信,信上说了很多赞美恭维他的话,就把峰火台上的士兵大部分都带去攻打曹营了。这时,吴国以少量的兵顺利地就把峰火台占领了。后来就有了关羽败走麦城被吴国抓住,然后斩首。

关羽说:“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竹可焚而不可毁其节,身虽殒,名可垂于竹帛也”。意思说玉石碎了改变不了它的颜色,竹子焚烧后也毁不掉它的气节,我关羽死了,但是我的气节还在。

我们要从先贤人的身上吸取经验教训,做最好的自我。

最喜欢的故事是篇八

这只是一个很短的寓言故事,不过是我最喜欢的,小时候奶奶也也给我讲过一个类似的,很短,希望来这里的朋友能看完它,很受用的~

把一只长颈鹿带到世上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长颈鹿胎儿从长颈鹿妈妈的子宫里掉出来,落到大约3米以下的地面上,通常是后背着地。几秒钟内,它翻过身,把四肢蜷在身体下,依靠这个姿势,它第一次得以审视这个世界,并甩掉眼睛和耳朵里最后残存的一点羊水。然后,长颈鹿妈妈便用粗暴的方式把它的孩子带到现实生活中。

加里·里士满在他的著作《动物园观察》中,详细描绘了新生的长颈鹿是如何学习它的生活第一课的。

长颈鹿妈妈低下头,以看清小长颈鹿的位置,然后将自己确定在小长颈鹿的正上方。它等待了大约一分钟,然后做出最不合常理的事———它抬起长长的腿,踢向它的孩子,让孩子翻了一个跟头后,四肢朝天倒在地上。

如果小长颈鹿不能站起身来,这个粗暴的动作就会被长颈鹿妈妈不断地重复。躺倒在地上的小长颈鹿为了能站起来,拼命努力。有时候因为疲倦,小长颈鹿会暂时停止努力。长颈鹿妈妈一看到,就会再次踢向它,迫使它继续努力。最后,小长颈鹿终于第一次用它还在颤动着的双腿站起身来。

这时,长颈鹿妈妈会做出更不合常理的举动,它又一次把小长颈鹿踢倒。为什么?长颈鹿妈妈想让孩子记住自己是怎么站起来的。在荒野中,小长颈鹿必须要能以最快的速度站起来,以免与鹿群脱离,因为只有在鹿群里它才是安全的。荒野中的狮子、土狼等野兽都喜欢猎食小长颈鹿,如果长颈鹿妈妈不教会自己的孩子尽快站起来,与大部队保持一致,那么小长颈鹿就会成为这些野兽的猎物。

已故著名作家欧文·斯通就懂得这一点。他毕生研究伟人,为许多人写过传记,其中包括凡·高、弗洛伊德和达尔文。

斯通曾经被问及是否发现了贯穿所有这些杰出人物生命的.线索。他说:“我写的这些人,在他们的生命中,总有一个既定的大目标或者梦想,然后他们就为了实现目标和梦想而努力。他们都曾遭遇当头一击,一度被彻底打倒,然后在接下来的许多年里,他们走投无路。但是,每次被击倒后,他们总会站起来。你永远不能摧毁这些人的意志。”

最喜欢的故事是篇九

我读过许多书,书里有许多的人物。可我最喜欢的人物却是《狼图腾》里的主人公陈阵。

他作为一名北京的知青,被批去内蒙古的大草原劳动。在这里,他和蒙古人一样开启了游牧生活。

他参加过草原的打围,也从老人毕利格口中了解了草原的生态平衡和有关腾格里的知识。他去钩过黄羊,去看狼群屠杀马群。他还独自误入狼群,最后靠智慧逃出。

我为什么最喜欢陈阵呢?因为他给我带来了一种精神:探究精神。

他曾为了搞明白狼烟是不是用狼粪烧的烟,亲自找来了一些狼粪烧,为此,他丢了一只小羊羔。他曾为了搞明白狼洞内部的结构,不顾生命危险,亲自爬入狼洞探个究竟。他还为了观察狼,叫上三个伙伴一同去挖狼洞,然后不顾老人的劝阻养了一只小狼……这种探究精神帮助他更好地了解草原狼的习性,比我的探究精神强个百八十倍。

所以,我要学习他这种探究精神,这样可以帮助我获得更多的知识。

最喜欢的故事是篇十

我最喜爱的动画故事是《天空之城》,里面的人物和故事情节把我深深的震憾了。

一道蓝光划过天际,从天而降,一颗小小的飞行石,点燃了几百年前一段古老而又繁华的文明。那一段辉煌的过去,隐藏着无数宝藏——神秘的拉普达文明。

一段不经意的过去,使两位少年为探索谜题而加入了海盗的飞舰队,因为那段文明,又成为了军队追捕的对象。拉普达—-座天空之城的名字,一个家族的名字。

一颗小小的飞行石具有那么大的魔力,但是这些魔力并不常有,只有咒语才能控制它。每个咒语、每个词都能控制飞行石的魔力,一颗小小的飞行石是能让一座城市飞起来的大型飞行石的“引路者”。

两位少年分别是小杰和希达,军队出动了不少兵力追捕他们。为什么呢?因为军队也想找到天空之城,掠夺财宝和科技。为什么军队会知道有天空之城这件事呢?因为从天空中掉下了一个天空之城特有的战斗机器人。军队抓到了两位少年,希达不经意间说出了咒语,机器人复活,把整个军队城堡打了个底朝天。

军队有了飞行石的引导,乘飞船飞向飞行石指引方向

到了拉普达之后,他们疯狂抢掠,看似要把拉普达的所有财物洗劫一空。唯有一人径直去了拉普达的中心——大型飞行石所在位置。那人去了以后,惊奇的发现,旁边还有一块不起眼的小石碑——拉普达的控制器。

那人利用飞行石和控制器把军队全部杀死,多亏了小杰和希达说出了咒语“毁灭”方才拯救了自己。原来,“毁灭”一词是能让拉普达毁灭掉的咒语,幸亏拉普达有好多棵千年大树,树根把小杰和希达拖住了。海盗舰队来接他们了,海盗舰队自己也收获不少——黄金、宝石等贵重物品。

根要扎在土壤里,

和风一起生存,

和种子一起过冬,

和鸟儿一起歌颂春天。

不管你拥有多么惊人的武器,

不管你有多少可怜的机器人,

只要离开土地就没办法生存。

天空之城最重要的东西,不是它的财宝和科技,而是人类纯洁静美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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