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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解析篇一
4、对消耗品实行按需采购,节约领用;。
5、非消耗品采用交旧领新制,更换非消耗品(如笔、手套、刷子等)需提供原有破损物品,以旧换新。
8、物品的领用、发放,须按“先进先出,计划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进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解析篇二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以“保障供给、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保证教学、生产和办公的顺利进行。
第一条办公用品。
1、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由集团在每学期末安排完成,采购人员交库管员验收、入库、记帐、保管。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的物资质量和数量负责。
2、办公用品的发放由办公室主任批准,领用人签字,库管员发放。
1、劳保的发放以学校的.发放标准为主,中心补充为副的原则进行。
2、劳保的发放以学期为单元进行,在学校发放的劳保用品不能满足时,由物流中心报集团,由产业处安排统一采购补充。
3、在平时因工作需要劳保用品,由部门负责人申请,集团分管领导批准,领用人签字,库管员进行发放。
第三条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在1000元以上由后勤产业处处长批准。
第四条办公用品劳保库管员做好保管和发放工作。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解析篇三
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部门所有职工。
3.术语
3.1劳保用品: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护用品,按照岗位需要配给,不能视为福利。
3.2公用劳保用品:按岗位配发的劳保用品,不具体到单个人。
3.4消耗性劳保用品:物品数量随着使用的次数而减少的,如肥皂、洗衣粉等类型。
3.5易损性劳保用品:物品数量不随使用的次数而减少,但质量随着使用次数而逐渐降低的,如手套、面具等类型。此类型物品的使用寿命与使用环境、使用频次、个人的使用习惯以及保养、爱惜程度密切相关。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劳保用品的统一管理。
4.2供应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
4.3各工序主管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
5、工作程序
5.1配发标准
5.1.1部门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制定出不同岗位的劳保用品配发标准(限额),上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5.1.2对临时突击而调换岗位的职工,根据岗位标准配发劳保用品。任务完成后,使用的劳保用品采用回收和转为个人劳保用品的方式进行处理。
5.2申购
各工序根据配发标准、职工情况、劳保用品的实际损耗程度、下月的生产计划等,制定下月的劳保用品采购申请,于每月月底报生产部汇总,公司批准后转供应部采购,同时报仓库备案。
5.3采购
供应部根据批准的“劳保用品采购申请”在每月月初完成采购,并入库。
5.4发放
5.4.1部门仓管员根据批准的“劳保用品采购申请”于每月月初到仓库领取劳保用品。
5.4.2各工序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职工领用劳保用品时应履行领用登记手续。
5.4.3劳保用品发放时一律以旧换新。凡不交旧品者,需按原品购入价值的50%交纳款项后,方可领用新品。
5.5使用
5.5.1职工必须按规定配带劳保用品,应该配带的地方、应该配带的时候必须配带。
5.5.2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正确使用,杜绝野蛮违章使用劳保用品;应做好清洗、保养工作,保持其正常的使用状态。对失效、无法使用的劳保用品必须立即更换。
5.5.3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品,由职工提出,报部门经理
批准后下发。
5.5.4使用过程中丢失劳保用品的,应及时补领新品,但需按新品价值的50%上缴款项。
5.5.5公用劳保用品必须在交接-班时明确其使用状态,公用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责任到人。
5.5.6职工离职时,对领用不足10天的劳保用品应交回公司,应交而未交的将按其原值直接扣交。对生产用工作服领用不满3月而离职的,每件扣交60元;满3个月的,则工作服归个人所有,不再扣款。
6、报废回收
各工序严禁随意丢弃报废的劳保用品,必须集中收集,由部门领料员每月集中进行回收处理。
7、检查监督
7.1由部门经理和各工序主管对劳保用品的申报、发放、使用、回收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
7.2对违反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的将按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一、 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领用和使用的管理,结合本公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劳保用品发放范围
本司根据各个生产岗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种类和发放标准,定时、定量地发放相关的劳保用品。
三、劳保用品概念
1.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劳保用品种类
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
a.劳保鞋 、绝缘鞋、雨鞋
b.防护服、雨衣
c.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d.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f.防护眼镜 、墨镜
g.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四、 劳保用品管理部门
公司物流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各项管理——保管、登记、发放、退库后的废弃处理。
五、 劳保用品管理
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进行不断修订,执行“既保证员工工作需要,又不浪费”的原则;不强调平均或攀比。
2.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将劳保用品挪做私用。
3.劳保用品领用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各事业部在领用劳保用品时必须交旧才能领新。
4.劳保用品管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物流部为各事业部建立领用登记台账,各事业部在发放时详细记录每位在职员工领用劳保用品的 情况,员工在领取劳保用品时应签字确认。
5.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6.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够用时,经所在部门主任及以上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7.遇节假日或员工有病假、事假、工伤、外出学习培训等情况连续未在生产岗位超过一周的,在发放生产作业用劳保用品时,根据未出勤的日期长短,酌情减少发放数量,由物流部与各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配合执行。 若当月未能执行的,则顺延到次月执行。
8.以旧换新回收的劳保用品,由物流部负责统一分类保管。定期(按月、季度或半年)上报申请进行再利用或废损处理。
9.劳保用品若因存在自身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各事业部必须及时汇
总情况,并将剩余劳保用品退回物流部换领新的劳保用品。 若因员工在使用中人为损毁或丢失,则当月劳保用品由员工自行解决。
六、劳保用品发放时间及以旧换新界定
1.劳保鞋、绝缘鞋、雨鞋
a.公司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及岗位危害给职工配备劳保鞋、绝缘鞋或雨鞋,以避免职工职工脚部伤害事故。
b.职工经培训合格后进入车间工作应在当日或次日由所在事业部安排人员至库房免费领用1双劳保鞋、绝缘鞋、雨鞋(依据岗位不同领用)。
c.公司为专职的高压电工、电器车间职工配发高压绝缘劳保鞋。
d.员工在职期间请假连续超过15天的,劳保鞋换领期限则按该员工请假的天数顺延。
e.不在更换期内的无特殊原因进行领用或以旧换新的需按公司购买原价的20%现金补偿后给予发放,半年内因丢失或不能以旧换新的按公司购买原价的50%现金返补偿后给予发放。
f.不在更换期内的职工因辞职、离职、辞退人员,安全鞋、绝缘鞋、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个人必须退还公司物流部处理,若未退还应按公司购买的实际价格给予赔偿,由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给予扣除。
g.劳保鞋、绝缘鞋、雨鞋领用不满半年的人员离职时,公司按劳保鞋、绝缘鞋、雨鞋的全价对个人进行扣款。
h.个人购买的不在换发范围内
2.防护服、雨衣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防护服。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防护服到物流
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防护服,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d.雨衣按照发放标准一年一领,以旧换新,交一领一。
3.手套等(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手套。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手套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手套,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沾染油污的线手套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并移交至危废库。
4.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所需的口罩。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口罩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口罩,交一领一。
b.公司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配置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顶安全帽或工作帽。
b.安全帽、工作帽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6.防护眼镜、墨镜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副防护眼镜。或墨镜
b.防护眼镜、墨镜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7.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a.公司为噪音超标岗位(打磨工、整形工、铣工、钳工、步冲机操作工、数控铣工)配备防噪音耳罩。 同时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b.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执行以旧换新管理,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8.一次性劳保用品
a.一次性耳塞、一次性乳胶手套作为一般固体废物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b.一次性用品由物流部按照按生产岗位限额领用的方式。 七、生效日期
此管理办法自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制定: 批准:
日期:
1. 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确保公司每一名员工的人身安全,把工伤事故率降到最低并节约公司成本;明确劳保用品从资金、采购、储存到发放或领用的各环节的管理内容和各部门应履行的职责和程序,从而确保劳保用品的质量优良、配备充足、使用节约。
2. 专项资金
2.1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条例,生产企业必须为从事特种作业、一般作业的员工提供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所以劳保用品专项资金必须确保足额、及时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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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劳保用品专项资金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对全厂往年的统计数字进行分析总结后对本年度劳动防护专项资金做出预算,经总经理签字后提交给财务。预算要合理,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做出调整。
2.3财务应保证劳保用品专项资金的充足,对于劳保用品费用的支付应给予优先处理。
3. 采购
3.1各生产车间根据本公司的实际需求向主管领导递交劳保用品请购单。请购单要明确物品名称、数量、规格及特别要求。申请的物品要做到确实是为了满足大部分员工安全生产需要,而不是员工的福利用品。
3.2主管领导根据各生产车间上报申请的劳保用品,进行品种、数量等审核,经审核确定为合理的、必须的,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签字后交采购员采购。
3.3常规劳保用品不足时,由五金库提出申请报采购部(生产部)审核,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4采购员应在采购环节确保以下事项:
3.4.1采购的任何劳保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对于违反此项而造成损失、法律责任由采购员负责。
3.4.2采购的任何劳保用品必须符合生产、安全的要求,包括质量、功能、性能、外观、数量等。若该用品未达到必须的要求的,主管领导有权要求退货。
3.4.3 采购要及时,但对于不清楚或模棱两可的问题采购员应主动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协商,审阅样品,以确保满足使用需要。
3.4.4在劳保用品的送货过程中,应确保劳保用品途中的质量,对于由于运输造成的物品损坏、遗失,应由采购员负责,并更换损坏物品,补齐遗失物品。
4. 储存
4.1劳保用品的储存由五金库负责,仓管人员要保证仓库的安全、整洁,以适于劳保用品的存放和保质期。
4.2对于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各车间代领代发的劳保用品,各生产车间应负责其储存和安全。对于各生产车间在领取劳保用品后发生的遗失及损坏,由各车间负责。
4.3仓管人员应定期整理仓库,确保库房中的劳保用品分类清晰、摆放有序。
4.4为了防止劳保用品混淆或丢失,便于登记管理,由采购部指导仓库管理人员统一对劳保用品进行有序编号,在发放时登记下编号、领用人、领用时间等信息(对于已经发放但尚未编号的用品择机分批编号),建立员工个人劳保用品领用台账(档案)。
5. 发放(领用)
5.1流程
5.1.1正常发放。由个人凭领料单(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在指定时间内到五金库签字领取,部分用品经主管领导同意可由部门代领代发代管。新员工入职劳保用品的初次发放由人事行政部前台文员引导或代办,具体要根据新员工入职岗位,参照公司相应岗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予以发放。新员工在收到劳保用品、检查完好后应予以签名确认,前台文员定期与五金库衔接,将新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情况记入劳保用品发放档案。
5.1.2特别物品、特别人员的申请。需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方可领用,如需购买应由总经理签字方可。5.1.3损坏、丢失补办。下发到个人的劳保用品由个人保管,个人劳保用品丢失、损坏后应及时补办,补办需到财务部办理交费或扣款手续,为体现对员工的支持补办费标准不高于该劳保用品的成本价。对于劳保用品丢失或损坏却未及时补办而影响到人身安全的,除接受部门或公司检查处罚外还应承担因此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因工作原因导致损坏的劳保用品,由部门证明经主管领导审批可以免费补领。
5.1.4来宾需要进入车间,佩戴的劳保用品由部门负责临时向同事或到前台处申请借调,并正确穿戴方可进入车间,回来后及时归。
5.1.5任何劳保用品的发放均是为了工作需要,而不是福利待遇,对于不是满足工作安全需要的,不予发放和购买。
5.16五金库严格按使用(发放)周期及有关规定发放,财务部负责监管抽查。
5.2发放时间
一般发放时间为每天中午工休时间,新员工为入职当日即时发放,其它特殊情况报主管领导批准确定。
5.3发放领取人
领取人一般为本人,统一发放的物品为车间或相关负责人。 5.4发放标准
如下表所示,本表系公司主要部门负责人协商确定,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对本标准做出合理调整。
注:特殊岗位劳保用品未到更换期损坏严重(起不到防护作用),经申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以提前更换,以旧(坏)换新。
制订: 审核: 批准:
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sfb/qg·gl08
为加强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切实做到降本增效, 使劳保用品的管理及发放规范化、有序化,特制定本规定。
1、劳保用品按季度发放,领取时间为每季度第一月上旬。各部门根据
《劳保用品发放明细》之规定及本部门在岗实际使用人数,每季度 末(3、6、9、12月下旬)填写《劳保用品申请表》报行政办公室。
2、行政办公室负责建立劳保用品领用及库存台帐,以备核查。
4、公司各部门领用劳保用品应本着节约原则,避免浪费。
5、工作服的管理:
(1)新聘员工入厂培训结束后上岗前发放工作服,同时交纳50元押金,
工作未满半年者,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工作服归各人所有,不返还押金;工作满半年者,工作服归个人所有,如离职返还押金。
(2) 发放标准为:
生产一线工人:春秋、夏装1套/1年,棉服1件/1年;
生产、设备、仓储、质检、人资行政、技术中心等部门管理人员(内勤或不涉及室外、试验及生产现场工作)及销售、资财等部门管理人员:春秋、夏装上衣1件/2年,不发放棉服。
6、棉大衣、雨衣雨裤、各类工作鞋的管理:工作未满半年者,无论何
种原因离职,要求必须交回行政办公室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劳保用品管理规定》作废。
8、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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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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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制定:行政办公室 审核: 审批: 发放范围:各分公司、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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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解析篇四
为加强对劳保用品的规范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西装、短袖衫和夹克衫等)、雨鞋、绝缘鞋等。
三、工作服要保持干净整洁,工号牌不得涂改。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1年),工号牌损坏或丢失,须到办公室交费补办。
四、发放劳保用品时,由员工本人签字领取;员工离职时,所有劳保用品须洗净退还中心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工作服为中心财产,员工应妥善保管。在使用期限内(以下次更换时间为准)非正常损坏,由使用人赔偿;使用期满后由中心收回。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解析篇五
1 、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根据科研、生产过程中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作岗位、劳动条件、不同工种,发给科技人员和其他职工劳动保护用品。
2 、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和标准,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不延期、,不收旧,到时领取,免费发放。
3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公司办公室制定并解释,各单位要严格发放标准,不准任意扩大和缩小发放范围。
4 、职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工作,不受劳动保护用品,只转劳保卡片,调出公司以外单位,按使用时间长短折价收费。
5 、对于长修人员和其他不上班人员,一律停发劳动保护用品。
6 、劳资部门要严格控制工种变动。变动人员劳动保护用品按使用期限折算,一般不换发,只补发新工种部分特殊劳动保护用品。
7 、劳动保护用品丢失、损坏,要按价计算,一般不补发,特殊情况须经劳动批准后方可补发。
8 、凡公用劳动保护用品,要登记造册,专人保管,按规定依旧换新。
9 、服务人员、非生产性人员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一般按公司职员标准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解析篇六
为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的管理。
2、基本原则
2.1 为防止各种职业中毒和外伤而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于生产福利待遇区分开来。
2.1 各种劳护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必须按规定发放。
2.2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2.3 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有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用品。
3 职责
3.1 人资行政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3.2 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劳护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 管理办法
4.1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4.1.1 人资行政部根据各职能班组及车间根据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写“岗位操作劳保用品申报单”,经人资行政部部长审核后,按标准发放。(发放标准见附表)
4.1.2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4.1.3 如有特殊情况(如新项目,新原料的使用等)需要对个别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进行调整的,按“4.1.1”程序进行。
4.1.4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人资行政部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有人资行政部经理批准的领料单才能领用。
4.2 劳保用品的采购
4.2.1 仓管员于每月25日以前,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和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劳保用品采购单,经财务收集各需要部门班组提供月计划需求起草采购汇总表,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员采购。
4.2.2 采购员根据采购单于每月3日之前,将所需的劳保用品采购入库。
4.3 劳保用品的发放
4.3.1 仓库管理员于每月5日,通知各部门主管开领料单领用劳保用品。
4.3.2 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4.3.3 仓库管理员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在劳保用品登记簿上作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4.4 劳保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4.4.1 发放给员工个人的劳护用品,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4.4.2 对于特种劳保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帽等)各使用部门需放在劳保用品专用柜,要指定专人保管,经常检查消毒,以保证能随时安全使用。
4.4.3 特殊工种在工作时必须严格按要求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解析篇七
为了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合理发放与使用员工劳保用品,以保护员工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安全、适用、节约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1、由公司生产准备部负责制订《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2、凡是本公司员工均可依据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而定。
3、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根据岗位定编定员及时调整,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4、对于季节工,在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后,需至财务部交100元劳保用品押金,方可办理领用手续,在离开本单位前,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将劳保用品全部归还后,可退还押金。
5、凡是调离本部门的员工,负责人必须责成其将所使用的劳保用品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
1、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年3月初(月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月3日前),由各分厂工具室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包括人数、用品使用情况),将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品名、数量报经理办进行核对签字,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生产准备统一编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单》。
2、生产准备部对公司劳动保护用品采用集中招标采购,根据生产需要分批供应。对于特种防护用品应“三证”齐全,供应商必须是合格供应商。
3、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年3月15日(月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月6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由各分厂工具室负责,保管员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5、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须以旧换新。使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由各分厂负责销毁,不得传外。
6、对于损坏或丢失的劳保用品,各分厂结合自身情况对领用人给予相应罚款(使用一年内,扣款100%,使用期限一年以上者,扣款80%),方可重新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同时收回已损坏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本》中进行登记。
7、员工休假(病、产、事、工伤及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者,停发月度劳保用品。
8、对于新入职员工和临时工,工作未满6个月内离职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报各分厂负责收回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劳保鞋、防护眼镜等)。
9、备用防护用品,除小件、消耗品发至个人使用保管,大件和特殊防护用品一律由各单位工具材料室负责保管和发放,不得私人占有。
10、因工伤事故,如火灾、爆炸、机器绞缠等特殊原因造成护品损坏者,经单位领导查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方可领取新品。
11、发给职工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是预防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性措施,非生产时间严禁使用。并不得自行改变式样和涂改标记。对于涂改标记和改变式样的护品,一律不办理报废和领新手续。
12、对生产、技术岗位特殊工种的劳动保保用品需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各分厂上报采购计划,由生产准备部进行一次性采购。
13、由财务部对各分厂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情况进行季度统计结算,结算情况纳入各分厂经营目标考核内容。
14、公司经理办负责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与防护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15、各单位的领取、发放记录应齐全、详细。
16、本规定由生产准备部负责解释。
17、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解析篇八
为使公司的办公用品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避免浪费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为加强修试所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修试所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本着勤俭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修试所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3.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如: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碎纸机、汽车等。
3.2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办公桌、办公椅、计算器、电话机、打孔机、剪刀、纸刀、白板、文件夹、文件柜等。
3.3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记本、签字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胶水、复写纸、钉书钉、回形针、笔芯、公司印刷品、墨盒、复印纸、传真纸、水性笔、白板笔、回形针、大头针等。
4.1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负责办公用品的全面管理。
4.2公司人事行政部助理具体负责执行。
5.1、办公用品的发放。
5.1.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的申购,要先计划并报总经理及人事行政中心、董事长批准。
5.1.2非消耗性办公用品一般以部门为单位发放,部门内共同使用,个别办公必需品须经门部主管同意后能够个人为单位发放;消耗性办公用品根据实际需要以个人为单位发放。发放流程如下:
a、人事行政部制定《办公用品申请表》,经各部门主管确认后于每月25日前提交人事行政中心。
b、公司人事行政中心主管复核、人事行政管理总监审核、董事长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助理统一购买。
c、下月初由人事行政部一次性统一发放到各使用部门。
d、新员工到职或临时急用品可根据实际及时购买,人事行政部每月可适时备用部分用品。
5.2.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
a、进行编号管理,由财务部统一登记用品,并计算其剩余价值。
b、日常的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使用者进行;公司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进行管理。
c、出现损坏或故障根据实际状况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修理。
5.2.2非消耗和消耗性办公用品。
a、由各使用部门或使用者管理。
b、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有损坏应以旧品换新品,如有遗失应由部门或个人赔偿或自购。
c、设立《办公用品领用单》,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管,以便于掌握办公用品的领用状况。
d、员工离职前应如数交回或转交所领用的非消耗性办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确认。
5.3各部门一个月的办公用品量应在月初进行仔细检查预算,在月中确有特殊原因须要增加或另买时须由部门负责人递交书面的超支“状况说明”给人事行政部,报人事行政中心核查后再确认处理结果。
5.4若无特殊原因超支,公司不再为其购买,但部门负责人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自行解决余下时间的办公用品费用。
5.5月度办公用品使用定额由上月25日—下月25日为一个周期。
6.1公司办公用品应做公用,私用或带出公司者应按办公用品两倍的价格从当月工资中扣出。
6.2公司办公用品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如有浪费者一经发现将在当月考核分中扣5分。
6.3员工应自觉爱护各类办公用品,如有不正当或不合理实用而损坏应照价赔付。
《办公用品申请表》、《办公用品入库单》、《办公用品领用单》。
本制度于xx年xx月xx日开始生效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解析篇九
1.1 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2 范围
3 总则
3.1 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技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3.3 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3.4 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应急使用.
4 职责
4.1 生产管理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月采购计划,修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4.2 采购部根据生产管理部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和质量标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生产管理部保管和发放.
4.3 各车间负责督促本单位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5 防护用品管理要求
5.1 生产管理部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仓库保管员按规定发给个人防护用品.
5.2 新进厂员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和调入证明,到劳保仓库领取个人防护用品.
5.3 员工改变工种,凭"改变工种教育"卡,方可按新工种标准发给防护用品.员工在各单位之间调动,应把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其它备用品(如雨衣,雨鞋,皮鞋,棉衣等),交回原单位劳保仓库.调入单位按规定发给防护用品.
5.4 员工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前,须将大件防护用品(除工作服外)交回所在劳保仓库.
5.5 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方可到岗位参加生产劳动,其个人穿戴的防护用品按双方协议执行.
5.6 员工因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探亲假,因公外出,脱产学习等离开生产岗位连续一个月以上者,其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其离岗时间顺延.
5.7 员工调出集团公司,要按规定到本单位劳保仓库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
1.目的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4.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4.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4.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4.3.1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4.3.1.1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2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3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4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5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2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4.3.2.1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3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4.3.3.1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4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5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4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4.3.4.1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4.3.4.3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4.3.4.5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4.3.4.6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4.3.5.1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4.3.5.2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4.3.6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4.3.6.1 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4.3.6.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4.3.7长管式面具的使用规定
4.3.7.1 使用方法:长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将有毒区以外的空气通过软管进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气种类浓度的限制,是进入有毒设备检修。进塔入罐作业,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纹接头与面罩相连,另一端与大气相连。
4.3.7.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注意将进气口端放置于有毒区域外的上风向,无积水和不易引起尘埃飞扬的地方。使用时应注意防止管道绞结,踩压,以免形成管道闭塞。使用时必须有监护人。使用中若发现有毒气味时,则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现场。
4.3.8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
4.3.8.1使用方法:过滤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学作用,将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空气,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后,供以足够的清洁空气给人呼吸,使从事毒区工作人员不受毒气侵入。
4.3.8.2使用注意事项:必须按滤毒罐的防毒范围,专防专用。使用时只适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氧气浓度不低于18%的场所中使用。使用时应作气密性检查,凡药罐有孔洞,药剂有松动现象应停止使用。过滤式防护面具不适用于容器内使用。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防止失效。防氨面具当吸气有氨味时,应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现场;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时,应特别留心,因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被呼吸所感觉,若稍微感觉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现场。
4.3.9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3.10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4.3.11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部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4.3.12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仓储科根据品种发放。
4.3.13车间防毒面具和电气防护用品柜的管理规定
4.3.13.1 车间防护用品柜,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4.3.13.2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准动用。
4.3.13.3防护专柜存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4.3.13.4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氧气呼吸器使用后,应通知车间以便安技部门及时充氧)。
4.3.13.5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查和认真交接防护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解析篇十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
1.1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1.2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2.1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参与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2.2生产部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2.3生产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3.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3.2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
(1)不准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2)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3)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3.3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3.4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生产部应派专人保管,建立台帐。生产部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
3.5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3.6定期校验和维护。
(1)由生产部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2)使用车间部门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3)电气绝缘工具定点专人保管,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4)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3.7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变卖。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解析篇十一
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为保证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加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使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部发)、劳保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189号)以及集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指劳动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即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
1、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确保安全、质量可靠、杜绝浪费、按需配备”的原则,使劳保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保用品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保用品。
3、劳保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4、劳保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不得以发放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1、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使用年限和技术标准由集团运营部、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2、年度计划的编制:各事业部应在每年12月20日前,向运营部提报下一年度所需配备、购买的计划。运营部会同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向总裁办公会提报年度劳保用品配备、采购计划。财务部依据批准后计划进行预算编制。
3、采购:劳保用品的采购以集团公司集体采购为主,以各事业单位采购为辅的方式进行采购。大宗物品(三万元以上)应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进行采购,由运营部根据购买劳保用品的计划,编制标书,并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企业管理部根据招标情况对大宗物品进行采购。只是在事业部内部而非跨事业部、直属子公司员工均可以使用的劳保用品,经事业部报集团企业管理部备案后可以自行采购。
4、库存管理: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库存管理,使用部门根据计划以事业部为单位进行领取。原则上事业部每年4月份、9月份两次领取劳保用品,出库单要一式三份,领用事业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各存一份。领取后的劳保用品由使用部门对未发放的劳保用品进行管理。
由财务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费用列支和税前扣除。
1、使用范围:集团一线生产人员及集团直接从事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2、各事业部必须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劳保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劳保用品的发放除一次性用品外,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员工领取劳保用品时,事业部必须注明具体使用人和发放数量、工作岗位、劳保用品品种和使用时间。
3、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所在班、组和主管领导(部门)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由保管者个人拆洗修补。
4、劳保用品的使用必须遵照国家相关规定。
各部门要开好班前、班后会,布置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检查员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集团公司运营部、人力资源部不定期进行检查。
七、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及随意拆改防护用品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要追究本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承担相应造成的损失。
八、本制度由运营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与本规定不符的相关规定同时作废。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解析篇十二
为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的管理。
2.1为防止各种职业中毒和外伤而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于生产福利待遇区分开来。
2.1各种劳护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必须按规定发放。
2.2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2.3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有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用品。
3.1人资行政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3.2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劳护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1.1人资行政部根据各职能班组及车间根据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写“岗位操作劳保用品申报单”,经人资行政部部长审核后,按标准发放。(发放标准见附表)。
4.1.2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4.1.3如有特殊情况(如新项目,新原料的使用等)需要对个别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进行调整的,按“4.1.1”程序进行。
4.1.4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人资行政部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有人资行政部经理批准的。领料单才能领用。
4.2.1仓管员于每月25日以前,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和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劳保用品采购单,经财务收集各需要部门班组提供月计划需求起草采购汇总表,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员采购。
4.2.2采购员根据采购单于每月3日之前,将所需的劳保用品采购入库。
4.3.1仓库管理员于每月5日,通知各部门主管开领料单领用劳保用品。
4.3.2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4.3.3仓库管理员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在劳保用品登记簿上作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4.4.1发放给员工个人的劳护用品,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4.4.2对于特种劳保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帽等)各使用部门需放在劳保用品专用柜,要指定专人保管,经常检查消毒,以保证能随时安全使用。
4.4.3特殊工种在工作时必须严格按要求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解析篇十三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1、发放范围:。
(1)从事高温、辐射低温操作者。
(2)从事有烧、烫伤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
(3)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
(4)从事腐蚀、潮湿或苦脏岗位操作者。
(5)从事高空或湿式作业的操作者。
(6)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
(7)从事有强噪声或可能令人窒息作业的操作者。
(8)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作者。
(9)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
(10)凡是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作业边疆时间超过4小时的作业者。
(11)其他需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者。
2、发放原则:。
(1)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严格招待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得任意扩大发主和范围和提高标准。
(3)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
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由实习单位提供,费用按协议规定处理。
6、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手以旧换新。
8、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
9、员工调出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一律由单位收回;员工单位内部调动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片同时转交新单位;工种变动时,原工种和新工种标准之间的差别按实际情况增减。
1、安全管理部门。
(1)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招待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
2、物资采购部门。
(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3、材料供应部门。
(1)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2)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总是时,要报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3)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4、财务部门。
(1)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经费。
(2)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专款专用台帐。
5、其他部门。
(1)人事劳资部门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改换工种人员办理手续,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2)技术部门负责新工艺、新工种认定。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解析篇十四
是指长期在90db(a)以上或短时在115db(a)以上环境中工作时受到的伤害的`防护。
听力护具有耳塞、耳罩和帽盔三类。
听力保护系列产品有:低压发泡型带线耳塞、宝塔型带线耳塞、带线耳塞、圣诞树型耳塞、圣诞树型带线耳塞、带线型耳塞、经济型挂安全帽式耳罩、轻质耳罩、宝塔型带线耳塞、防护耳罩。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解析篇十五
1、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根据科研、生产过程中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作岗位、劳动条件、不同工种,发给科技人员和其他职工劳动保护用品。
2、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和标准,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不延期、,不收旧,到时领取,免费发放。
3、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公司办公室制定并解释,各单位要严格发放标准,不准任意扩大和缩小发放范围。
4、职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工作,不受劳动保护用品,只转劳保卡片,调出公司以外单位,按使用时间长短折价收费。
5、对于长修人员和其他不上班人员,一律停发劳动保护用品。
6、劳资部门要严格控制工种变动。变动人员劳动保护用品按使用期限折算,一般不换发,只补发新工种部分特殊劳动保护用品。
7、劳动保护用品丢失、损坏,要按价计算,一般不补发,特殊情况须经劳动批准后方可补发。
8、凡公用劳动保护用品,要登记造册,专人保管,按规定依旧换新。
9、服务人员、非生产性人员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一般按公司职员标准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解析篇十六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
总务部、生产部、人事行政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4.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4.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4.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4.3.1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4.3.1.1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2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3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4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5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2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4.3.2.1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3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4.3.3.1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4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5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4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4.3.4.1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4.3.4.3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4.3.4.5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4.3.4.6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4.3.5.1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4.3.5.2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4.3.6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4.3.6.1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4.3.6.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4.3.7长管式面具的使用规定。
4.3.7.1使用方法:长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将有毒区以外的空气通过软管进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气种类浓度的限制,是进入有毒设备检修。进塔入罐作业,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纹接头与面罩相连,另一端与大气相连。
4.3.7.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注意将进气口端放置于有毒区域外的上风向,无积水和不易引起尘埃飞扬的地方。使用时应注意防止管道绞结,踩压,以免形成管道闭塞。使用时必须有监护人。使用中若发现有毒气味时,则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现场。
4.3.8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
4.3.8.1使用方法:过滤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学作用,将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空气,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后,供以足够的`清洁空气给人呼吸,使从事毒区工作人员不受毒气侵入。
4.3.8.2使用注意事项:必须按滤毒罐的防毒范围,专防专用。使用时只适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氧气浓度不低于18%的场所中使用。使用时应作气密性检查,凡药罐有孔洞,药剂有松动现象应停止使用。过滤式防护面具不适用于容器内使用。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防止失效。防氨面具当吸气有氨味时,应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现场;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时,应特别留心,因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被呼吸所感觉,若稍微感觉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现场。
4.3.9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3.10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4.3.11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部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4.3.12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仓储科根据品种发放。
4.3.13车间防毒面具和电气防护用品柜的管理规定。
4.3.13.1车间防护用品柜,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4.3.13.2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准动用。
4.3.13.3防护专柜存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4.3.13.4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氧气呼吸器使用后,应通知车间以便安技部门及时充氧)。
4.3.13.5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