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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1、一台塔机必须按国家规定配备每班一个司机一个指挥一个司索,在多层面作业时必须配备两个指挥和司索;
2、塔机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3、司机在作业前必须检查标准节是否有开裂现象,标准节螺丝是否松动,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各滑轮的磨损情况,各联接销轴的连接情况,以及各润滑点的油液润滑情况,“四限位”“两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发现以上问题及时向塔机租赁单位汇报,并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除标准节开裂外,以上各种事项司机必须及时处理;
4、司机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以拒绝执行;
5、在塔机起升、下落重物时,指挥必须执行“起重臂和重物下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6、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按照《塔机操作规程》和《十不吊》作业;
7、在塔机起吊过程中严禁将钢丝绳与钓钩吊斗连在一起时进行人工装卸,司索必须将钢丝绳取下后,吊钩升到臂根部,转开吊斗位置后方可进行人工装卸;
8、司索必须服从指挥的指挥,对于指挥的违章指挥司索可以不执行。但司索在吊挂重物时必须知道重物的重量和该塔机起重臂各位置的吊重量以及绳索怎样挂牢靠,在起吊后不松动、下滑。取钩时必须等所吊物体停稳、放平后方可进行;
9、每台塔机指挥不只是指挥本台塔机的起吊等还必须观察其周边物体的情况,以便该塔机正常安全使用;
10、塔机租赁单位每月必须进行两次严格的设备巡检,并填写好巡检记录,交项目一份自己保留一份;
11、司机、指挥、司索、塔机租赁方负责人必须参加项目部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12、司机、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有专人管理,设立机械操作班;
13、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三者之间必须使用规定的语言进行上下联系;
14、司索必须每天检查吊斗挂钩焊接的牢固情况,捆绑吊装必须由专业的司索员操作;
15、司机上班要有详细的塔吊运行记录,下班有双方签字的交接班记录;
16、司机在物体起吊至下落过程中必须响铃或按喇叭,以提醒下方施工人员避开重物,塔吊运行时,先响铃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
17、塔吊司机、指挥、司索必须尽量做到协调一致,配合无误;
18、塔吊停用时,必须对塔吊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等一一加以检查,并拉断电源,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19、当遇有恶劣的雨雪、大雾天气及风力超过六级都必须停止使用塔吊;
20、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高低错开使用,高塔吊运行时,低塔吊大臂必须转动到高塔吊旋转半径范围之外,低塔吊运行时,高塔吊吊钩收至大臂根部,避免发生两机大臂相撞事故;塔吊吊物必须先垂直上吊物体再旋转,后走小车,这样当两台塔吊的高差超过20m时,高塔吊的吊物超过低塔吊机身才开始旋转,其使用将基本不受限制。
21、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确保一机一台班三人,且操作工不得疲劳作业,坚决不允许一人同时指挥两台塔吊;
22、塔吊作业无指挥人员,或只有一个指挥,或无证指挥时,司机必须拒绝操作。
23、以上条款接受人签字后必须无条件执行,如发现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款,一次罚款100元。
24、关于塔吊使用过程中违章行为的检查,塔机租赁单位派专人协助项目部安全员进行巡查,发现违章行为立即报告安全员,由安全员依据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塔吊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1、安装人员要工作岗位明确,作业职责明确,即要坚守岗位,又要互相配合,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塔机安全技术措施规定,集中精力,全神贯注地工作。
2、塔机安装完后,未经“安装质量检测试验”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3、塔吊安装质量检测试验合格后,将安全操作规程标牌、塔机性能标牌和安装验收标牌,挂于醒目处,以提醒操作人员和其它人员。
4、塔式起重机司机上岗,要持有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经项目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塔式起重机司机要正确合理地操作,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7、保证使用的吊索、具及吊运方法符合要求,并按正常各级保养检查使用钢丝绳、吊索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各种吊具和索具。
8、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上吊点。在吊运过程中,使吊运的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更不许长度方向朝下,以免在吊运过程中,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出掉下,发生事故。吊运碎散物品,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绑。
10、司机要了解所吊重物的准确实际起重量,不可以估算为依据。
11、禁止在非工作风力下作业。可在6级风以下,风速小于11-13m/s,风的压力约105pa工作。在操作过程中,如遇有大风(6级以上)、大雨、大雪、大雾(能见度小于10m)天气要停止工作。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严禁酒后操作。
12、塔吊指挥必须配备对讲机。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要精神集中。
13、司机必须严格按起重机性能表中规定的起重量进行工作,不许超载使用。
14、起重机不得斜拉或斜吊物品,并严禁用于拔拉等类似的作业。
15、工作中塔梯上严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进行调整或维修机械等作业。
17、液压系统安全阀数值,电气系统保护装置的调整数值及其它机构,结构部件调整值(如制动器、限位开关等)均不允许随意更动。
18、有两台塔吊在同一现场工作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注意相互之间的位置,并采用不同标高的方法,以避免起重臂相互碰撞以及与建筑物碰撞。施工现场设置一个塔吊指挥,负责协调指挥各台塔吊吊运材料。
19、塔机作业完毕后,回转机构松闸,升起吊钩,小车停在臂架端部,即最大幅度处。
10、在工程施工中及时收集当地的气象信息。如遇台风天气,停止塔吊作业,将塔吊臂转至与台风吹来的方向一致,并将吊钩降至地面,同地面上的固定重物相连接,防止台风吹动塔吊臂自由转动。
21、塔机工作1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进行小修。塔机工作4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进行中修。塔机工作8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进行大修。
22、在塔吊定时维修之外还应对各机构的制动器、变速箱、减速箱等要注意加油,对钢丝绳要检查断丝及松股现象,各螺栓的松紧程度及各机构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噪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23、经常检查所有的电线、电缆有无损伤,要及时的包扎和更换已损伤的部分。遇到电动机过热现象要停车,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运行。
24、各控制箱、配电箱等经常保持清洁,及时清扫电器设备上的灰尘。
25、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的触点开关必须可靠。触点弧坑应及时磨光。
26、每年测量保护接地电阻两次(春秋),保证不大于4欧姆。
塔吊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一.司机必须认真执行起重机械安全技术一般规程。熟练掌握塔机的构造原理,技术性能,严格遵守塔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坚持日常的维护保养,随时检查和解决设备存在的问题,如发现较大问题影响塔机安全使用,要立即停机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三.凡因司机只管操作,不进行日常维护检查而发生机械事故,事故隐患不论何故,则司机负有主要责任。
四.要密切配合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没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灵和无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物体重量不清,以及绑扎不牢均不得操作。
五.司机如发现吊、索具、灰斗、砖笼、电气、机械和金属结构等有问题,要及时报请领导解决,不得带病操作。
六.对于起重物体的吊装,司机要按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认真执行,无安全吊装技术措施不得操作。
七.司机如因服务质量不好,或因闹待遇而造成塔机事故,要从重处罚。
八.司机要时常检查路基,特别是因春季解冻、雨季或是回填土地基耐压力不够等原因而下沉,要立即停机,及时报请领导派人抢修。
九.对于两班作业的塔机,司机要将塔机情况(存在问题)转告下一班操作人员,并做好交接班手续。
一.指挥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指挥信号,一般采用旗语指挥,不得用手势指挥。对于中、高层建筑物,要设地面和建筑物面上(双层)指挥,以保证安全生产。
二.要熟悉塔机技术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吊物的重量,起重幅度等,超载或捆扎不牢,不得强行指挥。
三.指挥人员对于砖笼、吊、索具、灰浆吊斗及捆扎物件等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
四.凡因指挥信号不明,或属于指挥上的失误而造成塔机事故,指挥者应负有一切后果责任。
五.在高层施工中,除用旗语指挥外,还必须用对讲机与司机联系,确保指挥无误,保证塔机安全施工。
塔吊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1、塔吊的拆除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除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塔吊拆除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除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塔吊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升降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5)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其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万向的螺栓重新插上,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万可继续下一动作。
(7)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4、应保持塔吊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5、起重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器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6、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万可上机。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转运,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万可作业。
8、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塔吊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9、应恨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10、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l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1、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取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2、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3、作业完毕后,塔吊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起重臂顶端2~3m处。
14、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断开电源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5、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1.附着装置锚固前的准备和检查
(1)检查附着框架,附着杆及附着支座等结果应无变形、开焊、裂纹,附着杆长度符合要求,螺栓、销轴、垫铁等紧固件齐全。
(2)检验建筑物上附着部位混凝土强度(预埋锚固件的框架梁所浇灌的
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使用),检查附着点结构尺寸是否符合安装要求,附着点混凝土结构设计图纸应保存备查。
2.操作要点
(1)应用经纬仪调整塔身轴线,使塔机处于以塔身轴线为中心的平衡状态,且使臂架等效于与附着方向垂直的位置。
(2)调节螺杆外侧桁架四角钢或槽钢等型钢可靠焊接。
(3)将预埋钢板及螺栓表面混凝土残留物清除干净,与附着杆件可靠焊接。
(4)附着杆件锚固完毕后进行标准节的顶升,将标准节顶升至预顶高度,紧固螺栓,将标准节固定。
3.附着锚固完成后的重点检查
(1)附着框架在标准节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原厂技术规定。
(2)检验附着框架和标准节是否相对固定稳固,框架和标准节之间应无松动,各固定点螺栓紧固可靠,销轴无松旷,垫铁、契块等紧固件齐全可靠,符合技术规定。
(3)附着杆的布置方式、水平面角度和垂直面角度应符合原厂技术要求。
(4)附着杆各节之间,附着杆和附着支座以附着框架之间连接紧固可靠,符合技术规定。
(5)建筑物附着点的墙体结构应和附着支座连接牢固,螺栓、销轴等连接件紧固可靠。
(6)锚固完毕顶升到预顶高度后,应检查锚固点到起重铰点的自由高度应符合原厂技术要求。标准节的组合方式符合技术规定。
(7)检测最高锚固点以下的塔身轴线,其垂直度偏差值在自由高度时,为4‰,安装附墙后为2‰。
4.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
(1)因附墙杆只能受拉、受压,而不能受弯,故其长度应能调整,一般调整范围为200mm为宜。
(2)附着框安装上塔身中部有水平腹杆处,上下偏移不超过200-300mm,最上一个附着架内安装内撑杆。
(3)安装和拆卸附着杆,必须使塔式起重机处于以塔身轴线为中心的平衡状态,安装完成后,应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
(4)安装每一道附着杆,都不得任意加高塔身,必须保证在附着前,使起重机的自由高度符合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拆卸塔身时,应配合降低塔身进度拆除锚固装置,要做到随落随拆,在拆卸附着杆时,必须先降落塔身,使塔式起重机在拆除这道附着杆后形成的自由高度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5)附着撑杆与附着框架、连接支座之间的连接,以及附着框架与塔身顶杆的连接必须可靠。附着状态的塔机,每3道中间应有一道与塔身放松,以减小塔身额外负荷。运行后应经常检查有否发生松动,并及时调整。
5.安全措施:
(1)安装作业必须按规定规程进行,风速不大于60km/h。
(3)要确实安装好和调试好各种限位保护、安全装置。
(4)附着锚固工作完成之前,禁止一切操作。
1、基础的检查:
塔吊基础是关系塔吊安全的重要环节。在检查中首先要关注塔吊基础地耐力是否符合制造厂家设计要求。目前,大多数塔吊基础对地耐力的要求一般为200~300kpa,对应查看地质勘测报告,看是否符合要求。对于实际地耐力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检查塔吊基础是否已进行打桩、基础加大等相应处理。
对于以下几种形式的塔吊基础处理形式,检查中应特别关注如下检查点:
1.1基础下沉形式
基础下沉形式是指塔吊基础底面低于±0.00标高,置于地下室基坑底部标高位置的形式。对于这种塔吊基础处理形式,应关注塔吊基础部分的排水,避免积水。厦门市去年曾发生一起由于塔吊基础节积水,影响司机、检查人员检查而未能及时发现基础节底座焊缝裂缝,再加上焊缝处钢材疲劳损伤严重而发生的倒塔事故。
1.2基础置于边坡上,这种基础肯定要进行打桩处理,除上述要求外,还应充分考虑边坡产生的侧压力,检测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开挖边坡时,应采取抗侧压力措施,如采取土钉防护或进行锚杆处理等措施,在我门检测回访中,就发生过多起因施工单位未考虑边坡侧压力,土方开挖时,引起塔吊基础发生严重偏移的事例,给施工单位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
1.3对预埋件问题,笔者认为应提倡使用预埋底座或固定支腿,对使用预埋高强度螺栓的,材料应由原厂提供,厂家应提供检测报告,并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预埋,并做好相关的隐蔽验收记录。厦门市今年年初发生的一起塔吊倒塌事故,就是由于租赁单位预埋的高强度螺栓不符要求,螺母和螺栓公制和英制混淆,塔吊安装到吊第一节配重时发生塔吊倾倒的重大事故;
1.4塔吊基础处不得再覆盖土层,一则增大了地基的承载力,二则不利于观察底座的焊缝情况,去年厦门有一台基础盖土的塔吊,好在司机比较老练,感觉塔吊有异响时,马上把标准节螺栓全部检查一遍,未发现问题,后把土清除,结果发现底座钢结构的焊缝有开裂现象,经及时处理,未造成重大后果。
2、金属结构联接:
2.1塔身螺栓联接
对于金属结构的联接,国家质检总局《起重机械监督检查规程》中明确要求:“螺栓联接不得松动,不应有缺件、损坏等缺陷,高强度螺栓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检查方法规定为“用力矩扳手检查高强度螺栓联接状况”。塔身高强度螺栓联接中预紧力矩非常重要。由于塔身回转时产生扭矩,如果塔身高强度螺栓副预紧力矩达不到设计要求,螺栓会因此受到剪力,造成螺栓同时受剪、受拉而且受力不均匀,使螺栓受力状况更加复杂而危险。检查中塔身标准节螺栓预紧力矩检查可先采用直观法初检,即检查人员位于塔身标准节中间观察塔身受拉主弦杆处的标准节联接情况,如能看到标准节联接处有微小缝隙则表明螺栓预紧力不够;同时,让塔吊左右旋转,如能听到金属的吱吱呀呀声,也表明螺栓联接不紧;之后再用力矩扳手或其他方法仔细排察,以提高检查效率。笔者曾遇到过一起由于螺栓松动造成塔吊底座加强节上部螺栓处方钢拉裂的事例,由于发现并及时处理到位,所幸未发生重大事故。
2.2起重臂销轴联接:
检查起重臂销轴联接状况时,应关注轴端挡片、销轴开口销的固定状况。应特别关注如图2所示起重臂销轴联接形式,这种销轴为等直径销轴,销轴向内侧位移窜动由销轴挡片止挡,当塔吊使用多年以后,销轴挡片容易磨损或脱落,使销轴有可能移脱落,造成折臂事故发生。厦门市去年曾发生过一起因这种起重臂销轴向内脱落而造成的折臂事故,检查中应特别注意销轴挡片的状况。
3、塔吊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多塔作业
3.1在城市施工中塔吊与架空输电线路发生交涉的施工现场很多,由于塔吊吊物、钢丝绳进入架空输电线危险区域与输电线路发生碰撞造成输电线短路、钢丝绳断裂吊物下坠的事故在其它地区已发生了多起。国家标准、检查规程都有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均需达到一定安全距离的要求。检查中如发现塔吊吊物、钢丝绳有可能进入输电线路危险区域现象的。应提出防护要求,要求施工方搭设防护屏障,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及制度。塔吊正常作业时,由防护屏障保证塔吊的吊物、钢丝绳不能进入输电线路危险区域。当遇到风力大于20m/s非工作状况时,应停止工作,将吊钩置于起重臂根端,避免随风回转时吊钩、钢丝绳进入输电线路危险区域。
3.2对于多塔作业,检测时应提醒施工单位编制多塔作业方案,并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通过方可作业,决不允许低塔的大臂与高塔的标准节间的安全距离不足的情况发生;有这种情况发生,检测单位应马上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起升机构减速器中有电磁离合器的情况
当塔吊起升机构减速器中有电磁离合器的,应特别关注电磁离合器与电刷之间的的接触状况,同时还应检查电磁离合器欠电流继电器的工作状况,保证电磁离合器工作可靠。以前发生过由于电磁离合器电刷磨损过度、欠电流继电器失效,离合器失电造成吊物下坠而发生的事故,应引起检查时关注。
5、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测:
5.1起重力矩限制器是塔吊至关重要的安全装置,起重力矩是至关重要的参数,超力矩起重是最危险的事情,弄不好会导致机毁人亡,检测合格后,能否采用象供电局对电表采用的铅封形式,并配以照相取证,值得同仁商讨;绝不允许任何人塔吊检测合格后再调力矩限位。
5.2起重量限制器同样也是很重要的安全装置,其作用一是保护电机,不至于让电机过多超载,再一方面是发出信号及时切换电机的极数,不至于发生高速档吊重载,防止起升机构出现反转溜车事故。
6、上塔吊大臂检测时检测人员自身安全问题:
当检测人员在塔吊大臂上检查时,此时塔吊处于操作状态,其零位保护已打开,而同时检测人员与塔吊司机的联系大都采用口语联系,距离往往比较远,塔吊司机有时听不清楚,下意识的弯身动作,很容易身体碰到操作杆,造成小车误动作,我检测时就发生过这样的事例,所幸本人反应快,才未造成重大事故。
7、塔吊附墙的定期检测
(1)附墙装置安装高度不超过说明书要求范围。
(2)有垂直度测试记录。
在重新验收前,应当请检测检查单位复测一次,在目前,塔吊附墙框、附墙杆件及预埋件的安装都比较不规范,部分租赁单位甚至采用标准节螺栓作为附墙件的销轴使用,而塔吊与建筑物的距离,很多都大大超过说明书要求的距离,对此类情况,务必要求安装单位在安装方案中应有附墙杆件及预埋件详细验算资料,检测时应重点检查附墙杆件的刚度及附墙角度,在塔吊额定载荷及最不利工况时,附墙杆件目测应无扭曲变形现象,角度不得超过±8°
塔吊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1、塔司及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机械的保养和安全操作过程,非操作人员不的攀登塔机。
2、不准酒后上班,坚持“十不吊”原则。
3、吊装危险期应设专人值班,严禁行人入内,起重臂下不准有人,大风天大雨天过后要对塔机进行仔细检查消除隐患,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天气应停止作业。
4、信号工必须指挥信号正确、清楚、指挥果断、哨旗动作要一致。
5、起重机的安全措施“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吊绳和捆绳不要混用。
6、信号工起吊用时必须检查被吊物关键部位的连接处是否安全,吊环是否牢固,检查合格后方可起吊。
7、在夜间施工现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8、塔机应由专人负责,定机定人,在处理电气事故时必须有专职维修人员二人以上。
9、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的性能规定,不要超载使用。
10、其覆盖范围内的临时及施工作业棚应搭设两道硬通道防护,如在塔吊覆盖范围内遇有高压线时应有木梢架将高压线保护,高压线上层同样搭设两道硬防护。
11、塔吊的维修及保养。
(1)日常养护、每班进行。
(2)塔机工作1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小修。
(3)塔机工作4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中修。
(4)塔机工作8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大修。
12、塔司必须每天做好交班记录和每日的检查保养记录。
13、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14、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15、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并向上固定好,重点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16、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7、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8、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9、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20、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21、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fl$固后方可起吊。
22、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3、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4、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端不得小于互米。
25、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26、通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27、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28、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29、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回)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心必须移至规定位置。
(2)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口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3)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4)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应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5)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
(6)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7)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距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30、履带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地面必须平坦、坚实,起重机工作、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操作前左右履带板应全部伸出。
(2)竖立塔身应缓慢,履带前面要加铁楔垫实。当塔身坚到90度时,防后倾装置应松动,塔身不得与防后倾装置相碰。
(3)严禁带负荷行走,空车行走时塔身应稍向前倾,行驶中不得急转弯及旋转上体,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作业结束后,应将塔身放下,并将旋转机构锁好。
陕西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塔吊管理,消除塔吊在施工中存在的危害因素,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应配置专业塔吊安装施工企业及电气与设备安装人员,负责其塔吊的安装、拆除与维修保养工作。塔吊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应安装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各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要求具备相应能力。
2、项目部应要求安装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批,项目经理应落实技术负责人组织塔吊安装单位人员、机电管理负责人、维护电工、机修工及其它相关人员按照工程实际情况与规范要求编制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主任工程师及相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项目部收集其它相关资料。
3、项目部收集塔吊相关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4、塔吊开始安装及拆除前,项目部应与安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塔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结合环境/安全体系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项目部环境安全员应及时安排、监督相关作业人员做好塔吊的安装、维护、拆除等工作,并组织塔吊安装单位及相关人员对参加项目部各项检查验收工作。
6、塔吊安装完毕或结构更改完毕后,必须由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塔吊调试和相关测试检验工作,经检查验收合格,悬挂合格牌、限载牌、警示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等标识后,方可投入使用。
7、塔吊安装完成后,项目部应组织安装单位负责人员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技术监督部门与劳动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塔吊在使用中应做好维护工作。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重新试验检验:①、闲置超过一年后重新使用;②、经改进和大修后;③、重新安装后继续使用;④、遭受自然灾害(如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地震)。
9、塔吊正常工作状态下使用较长一段时间后,应进行大修,大修间隔最长不应超过15000h;塔吊的大修应由专业单位进行,项目部不得擅自操作。
10、项目部应组织对塔吊进行每半个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每一个月一次的环境安全体系检查及每月一次的垂直度观测,认真做好设备鉴定工作。
11、塔吊在拆除之前,应先进行系统检查,设置隔离区与警示牌,派专人监护,确保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
12、项目部环境安全员负责监督塔吊的安装、维护、拆除及检查检验工作。
13、塔吊司机及指挥必须具备持证上岗,并具备相应能力。
14、塔吊安装人员、机电管理负责人、维护电工、机修工员及塔吊司机、指挥应注意塔吊的系统维护工作,除相关负责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作业。
15、各人员作业,必须掌握其(重大)环境/危险因素,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塔吊“十不吊”规定,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
16、执行标准:塔吊应执行《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公司文件及其它相关标准与管理规定。
17、塔吊安全管理责任:
①、项目经理:
组织塔吊的检查验收工作,监督各项实施效果。
②、技术负责人:
审批安装单位提供的塔吊安拆施工组织设计,组织项目部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制订各项环境/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塔吊的验收。
③、施工负责人:
执行塔吊安拆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技术措施要求,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组织塔吊搭拆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任务,组织、督促机电管理科工作,指导、监督塔吊安装、拆除工作。
④、环境安全员:
对塔吊的安装、维护、拆除及相关记录进行检查、监督,参加塔吊验收,监督各项系统试验检测工作,在日常巡视中做好对塔吊及相关人员的管理,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与记录的整理工作。
⑤、机电管理负责人:
参加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负责组织塔吊中设备及电气的安装、维护、拆除工作及各项系统调试测试,参加项目部的各类检查验收,整理设备及电气管理相关记录。
⑥、塔吊安装单位负责人:
提供塔吊安装及拆除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交项目部审批。参加项目部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负责组织塔吊架体安装,拆除、维修工作及各项试验测试,参加项目部的各类检查验收,整理、提交塔吊安装相关资料及记录。
⑦、参加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做好塔吊电气系统安装、维护、拆除与巡视工作,参加各项系统调试测试,参加项目部的各类检查验收,整理用电管理相关记录。
⑧、机修工:
参加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做好设备维护与巡视工作,参加各项系统调试测试,参加项目部的各类检查验收,整理设备维修相关记录。
⑨、塔吊司机:
负责塔吊操作及每日例保工作,整理相关记录。
⑩、塔吊指挥:
负责塔吊吊装指挥工作。
一、塔式起重机必须从有资质的生产厂家进货,有资质是指生产厂家必须有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产品还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安装图纸(含基础)及使用说明书。
二、塔式起重机必须由相应资质的单位安装,安装单位必须有起重设备安装资质证书和安全许可证。
三、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安装单位须出具自检记录和办理交接验收记录,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验收检验。检验合格后报安监站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四、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传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构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或更换,对各机械的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零件,应进行检查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则必须及时拧紧或更换。
维修养护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是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1、机械设备维护与保养
1.1各机构的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制动瓦和制动轮的间隙保证灵活可靠,在摩擦面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污物必须用汽油或稀料洗掉。
1.2减速箱、变速箱、外啮合齿轮等各部位的润滑以及液压油均按润滑表中的要求进行。
1.3要注意检查各部钢丝绳有无断丝和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更新,钢丝绳的维护保养应严格按gb5972规定。
1.4经常检查各部位的螺栓连接情况,如有松动应予拧紧。塔身连接螺栓应在塔身受压时检查松紧度(可采用旋转起重臂的方法去造成受压状态),所有连接销轴都必须装有开口销,并需充分张开。
1.5经常检查各机构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噪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1.6安装、拆卸和调整回转机构时,要注意保证回转机构减速器的中心线与齿轮中心线平行,其啮合面不小于70%,啮合间隙要合适。
2、液压爬升系统的维护和保养
2.1严格按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和更换油并清洗油箱内部。
2.2溢流阀的压力调整适当后,不得随意更动,每次进行爬升前应检查油压是否正常。
2.3应经常检查各处管接头是否紧固严密,不准有漏油现象。
2.4滤油器要经常检查有无堵塞,检查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
2.5油泵、油缸和控制阀,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
2.6总装和大修后初次启动油泵时,应先检查入口和出口是否接反,转动方向是否正确,吸油管路是否漏气,然后用手试转,最后在规定转速内启动和试运转。
2.7在冬季起动时,要开开停停反复数次,待油温上升和控制阀动作灵活后再正式使用。
3、金属结构的维护与保养
3.1在运输中应尽量设法防止构件变形及碰撞损坏。
3.2在使用期间,必须定期检修和保养,以防锈蚀。
3.3经常检查结构连接螺栓、焊缝以及构件是否损坏、变形、松动等情况。
3.4每隔1~2年喷刷油漆一遍。
4、电器系统的维护与保养
4.1经常检查所有的电线、电缆有无损伤,要及时包扎和更换已损伤的部分。
4.2遇到电动机有过热现象要及时停车,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运行,电机轴承润滑要良好。
4.3各部分电刷,其接触面要保持清洁,调整电刷压力,使其接触面积不小于50%。
4.4各控制箱、配电箱等保持清洁,及时清扫电器设备上的灰尘。
4.5每班检查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的触点开闭必须可靠,触点弧坑应及时磨光。
4.6每年测量保护接地电阻两次(春、秋),保证不大于4欧姆。
5、塔机维修时间的规定 5.1日常保养(每班进行)
5.2塔机工作1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系统进行小修。
5.3塔机工作4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系统进行中修。
5.4塔机工作8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系统进行大修。
杭州永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临浦组团保障性住房一期工程项目部
塔吊安全管理制度篇六
1、塔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训练,了解塔机的构造、性能,熟悉塔机的保养和使用,还应严格执行本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2、检查各钢丝绳头的压紧有无松动,尤其是起升卷筒与减速机输出轴联接滑块处的螺栓切不可松动。
3、起重机的工作环境温度为+400c,-200c,风力应小于6级。
4、塔机上的所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随时保养,不得任意搬动和拆卸,严禁超载过负荷使用。
5、夜间作业,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充分的照明设施。
6、停机修理或维护保养时,必须切断总电源,不许带电作业。
7、地面、楼台、施工面要设专人指挥塔机作业,与司机的'联络必须规定严格的信号或手势、旗号等。
8、在遇大雨、暴雨、浓雾或风力超过5级时一律停止起重作业。
9、司机在接通地面电源,登上塔机进入司机室后应全面检查各按钮,操纵柄等是否处于非工作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总按钮。
10、司机必须严格按照塔机技术性能表和起重特性曲线图的规定作业,不得超载和强行作业。
11、塔机不得斜拉或斜吊重物,并禁止用于拔桩等类似作业。
12、各机构的操作必须顺序按档位从低速、中速到高速启动,再由高速、中速到低速顺序停止,中间不得越档操作,每档过渡之间必须停歇2-5秒。
13、发现塔机有异常现象时,应停机切断电源,待查清排出故障后在使用。
14、塔机在每班作业完毕后,必须将吊臂转到建筑物平行的方向,吊钩升高至离开最高建筑的高度,小车停在吊臂全长的中点处,切断总电源方可离去。
15、司机在正式作业之前,必须逐项检验各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绝对不允许在安全装置不可靠或失灵的情况下勉强作业。
塔吊安全管理制度篇七
本工程第一批为了确保施工正常进行,配备大型设备,塔吊5台,协调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转,需委派项目部安全主管与材料设备主管负责运转维修、保养的工作,塔吊的安装拆由专业施工队伍负责装拆。
施工要点:
装拆及加节有施工方提供施工方案,经总工批准后实施,并报当地安监站备案。
安装或拆除前,由生产经理组织,必须对专业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教育、拆装安全技术交底。
装拆时由安全科安排设置警戒区域,设立警戒标志,并有专人监护。
安装完毕后经公司主管部门、市建委、市劳动局、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挂牌方可使用。
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并做好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由材设科负责。
吊塔施工升降机加节,每次均应申请,经批准后,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控制点:
必须由总工批准方案方可实施。
司机、指挥及装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并定期检查、保养、维修、调整,负责。
塔吊安全管理制度篇八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做、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7、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8、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9、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0、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理。
11、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止相撞的恶性事故。
12、起重臂与起吊物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距离低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三米。
(2)距离高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六米。
13、严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离就位地点一至二米处要缓慢下降就位。
14、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5、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16、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17、未设专人看守作业区时,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推到其它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下至地面,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3、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理。
14、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止相撞的恶性事故。
15、起重臂与起吊物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距离低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三米。
(2)距离高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六米。
16、严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离就位地点一至二米处要缓慢下降就位。
17、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8、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19、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不准携带笨重物品。20、未设专人看守作业区时,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1、操作完毕,吊钩升至距臂尖二至三米处,并将起重臂转至顺风方向,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2、起重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位置,将各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如若塔机是行走式塔机,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锁好夹轨器。
3、认真进行机械检查,提早发现隐患,做好保养,保持机械完好。
4、双班、多班作业,必须做好交接:任务要求不清不交接,机械保养不彻底不交接,机件工具丢失损坏原因不清不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