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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摘选(实用8篇)

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读书摘选篇一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与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与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与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与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时,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一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读书摘选篇二

读完《红岩》这本书之后,我为政府的无能而感到羞耻。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中国又陷入了另一种内战。我们的许多同志先后被抓,“狗熊”们对待同志们就如同饲养员对待畜牲们那样。江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她是一个重要党员,她为了保护党和同志们,忍受了许多的毒刑拷打,最后,光荣就义了……不过最后我们还是取得了胜利!

读完以后,我不禁感慨:原来我们有这么多好同志啊!江姐忍受那十指连心的痛,也不愿出卖党和人民。不像甫志高那个大叛徒,禁受不了毒刑拷打,做了xxx。

我现在越来越觉得他们是缩头乌龟了。因为之前他们曾多次提出和谈,但我们都不答应,其实他们只是想用缓兵之计来骗取我们的信任。我认为,他们与美国合作,根本就是在巴结人家,真给我们丢脸!

江姐说的好:“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党员的意志是钢铁!"

在渣滓洞里出生的“xxx之花”是从小看着刑具长大的,她都没说过怕,我们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读书摘选篇三

讲的是一个13岁的女孩在一个富裕人家做保姆。

一天,主人家吃月饼,主人给了小女孩一个月饼。小女孩没吃,她把月饼拿到另一个房间去了,没有人注意女孩吃或者没吃。在只有女孩一个人的房间里,一个香甜的月饼在女孩的眼里显得模糊了,却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愈来愈清晰:她驼着背、淌着汗……锄草、拾粪……在烈曰下,在雨中……艰辛地支撑着一个家。她就是女孩的母亲。女孩的鼻子酸了,泪水模糊了她的眼睛。于是,她那双颤抖的小手将月饼包了一层又一层,小心翼翼地藏了起来,小女孩要留给她母亲尝尝啊!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小女孩终于获得了回家的机会 , 娇嫩的小手郑重地捧出月饼,从未有过的喜悦袭遍了全身:“妈妈,您尝尝这个……?

其实,月饼早就发霉了……小女孩不懂。

小女孩曰曰夜夜的孝心是这样结果。小女孩是不是太傻了?不,世界虽有愚昧的人,但没有愚昧的孝心啊!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每个人一定要长大后报答母亲、父亲、让他们感到温暖,感恩父母,让父母充满蓬勃光辉的力量!

读书摘选篇四

1937年8月28日,残酷无情的日军又一次侵入了中国的领土。这一天,侵略者封锁了上海市的火车北站。惊慌失措的人们拎着大包小包,从四面八方的大街小巷里奔出来逃命,人群拥挤着,踩踏着,在他们身后是用肉体铺成的道路,血流成河,一声声惨叫从身后传来。那些几分钟前还在爸爸妈妈怀里撒娇的孩子,此时哭作一团。

在火车南站,逃命的人们在不知所措地叫着、喊着,眼里充满了惊恐。

“轰隆隆”,一阵阵飞机轰响声从远处传来,不知所措的人群一会儿向东,一会儿向西,往哪儿躲呢?飞机声越来越响,“咻--”一个炸弹从碧蓝的天空中像一个大冰雹射向人群,地面上被砸出一个大坑,但马上被无辜的鲜血填平了……

“咻--咻--”又有无数炸弹像雨点般射来。随着越来越多的炸弹在地面爆炸,幸存者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一个小男孩,因为在他父母身体的保护下,才幸免于难。

小男孩艰难地从母亲和父亲的躯体下爬了出来,黑暗的空气让他喘不过气,他大声哭泣着,“爸爸、妈妈……”“爸爸、妈妈,你们怎么不跟我说话?”“为什么?”他在哭诉着这个世界的残酷。

随着又一个炸弹袭来,小男孩躺在了血泊里……

读书摘选篇五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本日记式的书。里面讲述了,鲁宾逊在荒岛上是怎么生活:

刚开始鲁宾逊到岛上感到了种种的不适应,他没有东西吃,只能采些野果吃,而且经常生病。过了几天他发现另一艘搁浅的船,他在上面找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如枪、火药、吃的......

后来他用枪捕到了几头小羊羔,他便立了一个篱笆在那里,把羊羔养在那里过了几年,几只羊变成了一大群羊,虽然他在岛上发现了人类的痕迹,但他不知道那些人在哪里?直到有一天,他发现有一群食人族划船到了岛上。他解救了一个即将要被吃掉的人给它起名星期五,还教他说英语......

我觉得这本书写出了在荒岛上怎么生活的常识,以后我们到荒岛上,也可以自救了。我们要学习鲁宾逊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有的人到了荒岛上就感觉自己没救了,就会自暴自弃。根本不会像鲁宾逊这样自救。

有的人他到了岛上发现了食人族他不可能去解救人质。反而会终日躲躲藏藏,害怕食人族上找来吃了他。

有的人看见岛上没有人他就会觉得没救了。

读书摘选篇六

《鸿门宴》所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曹操,历史上的奸雄。这是基于人们个人爱憎基础上给予他的名字。让我们正视历史:“曹操,字孟德,诗人,军事家……”这些是什么?——这没有什么,仅仅是因为他当断则断,遇事有魄力,当他诛杀孔氏后人时,正是因为他的铁血,后世才有“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典故。若不是他的能力,他的性格,何以三足鼎立,统江山;又何以有他“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壮诗篇。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曹操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曹操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性格,让他们招贤纳士,让他们统帅三军,让他们“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崇拜,但只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刘邦,曹操——我尊重,但他们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读书摘选篇七

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片雪,它轻盈、飘逸、纯洁、让人爱不释手,它就这样独自美丽着,直到有一天,它终于征服了整个身体,让整个人都变得纯洁、美丽。正如玉竹,它的快速生长所以来的是它那长达几英里的根系,其实早先看上去默默无闻的它一直在壮大自己的根系,它用五年的时间积蓄了能量,武装了自己,最终创造了自己的神话。

“人生路上甜苦和喜忧,愿与你分担所有,难免曾经跌倒和等候,要勇敢的抬头,谁愿常躲在避风的港口,宁有波涛汹涌的自由,愿是你心中灯塔的守候,在迷雾中让你看透,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睛空,珍惜所有的感动,每一份希望在你手中,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风风雨雨都接受,我一直会在你的左右……”

十六年的风风雨雨过后,终于知道了该如何去面对生活,该如何,如何把自己的时间生活打理得更加合适,怎样让自己朝目标努力,怎样擦干眼泪,迎着风向前走。

十六年短暂却又漫长,十六年里经历的甚多,十六年让我懂得只有得失两忘的人才能风雨兼程,勇往向前……

还记得期里的那场精神斗争,它使我快乐,使我胆颤,使我精神失常,它在我的成长过程中留下了一串瘢痕,一串美丽的,深深的瘢痕……如同带斑点的玛瑙,由于斑点而降低了本身的价值,是啊,同无暇那百分百的纯洁透明相比,它是弱小的、是微不足道的,可是完美是难以翼求的,如果真的要我选择,我宁愿要那有瑕的真玉,而不要那无瑕的伪玉……

无论何时,都要记住,孩子的心灵有一篇最洁白的.雪地,在他们心灵经过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不要弄脏了孩子的世界,不要踩疼了他们的梦想。

读书摘选篇八

小学六年级读书笔记(一)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梦幻之旅。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

爱丽丝的故事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从她的视线中窜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她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她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么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只有十英寸高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去……随后,发生种种有趣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身体、为了一块果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我坐在沙发上,陷入了设想:我也走进了那个屋里,和动物们一起举办那“疯狂的茶会”;与毛毛虫一起聊天;还跟龙虾一起跳“龙虾对对舞”;再去和小比尔喝杯 “把我喝掉”饮料,一起变大变小;划为巨人准备的滑梯;勇敢的去面对巨大的蚂蚁……

这一切就像是我们的五彩的梦,是我们儿童所向往的世界,虽然这部童话都100多年了,但它依然在孩子们的心中绽放。

爱丽丝那个善良可爱的小姑娘,她也许并不聪明,但她却有一颗纯洁美丽的心灵,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是爱丽丝带我走近一个又一个神奇的`世界;是爱丽丝让我明白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哭没有用,只有坚强的面对它,才能战胜它;是爱丽丝让我明白无论遇到长辈还是晚辈都要有礼貌;是爱丽丝让我明白,遇到事情要用大脑去好好思考……爱丽丝让我明白许多。

小学六年级读书笔记(二)

我喜欢看郑渊洁叔叔写的童话故事,最近,我就读了他的一本书《鲁西西和龙珠风波》。

书中的主人公是鲁西西。有一天,鲁西西和她的哥哥皮皮鲁在家中练习潜水,突然发现有个无形的怪物正在偷喝杯中的水。兄妹俩连忙拿了一瓶显影液泼了上去,发现怪物竟是条龙。原来龙的家乡的水全干涸,它十分口渴就潜入人家里来喝水。兄妹俩明白了事由后非常同情那条龙,就将它送到一条大湖里让它尽情的喝。龙为了感想他俩就送了一颗龙珠给他们。这龙珠很神气,含在嘴里能让人潜水几十天都没事,还能让人游泳超快。正好鲁西西学校要举行游泳比赛,鲁西西含着龙珠误游误撞地赢了比赛,还被国家队教练选中进了国家队。在后面的几场世界级游泳比赛中她次次得第一。然而这也给她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危险。有个贩卖文物的集团看了她的比赛后认为她的潜水底子不错,于是趁她休息时劫持了她并逼她去深海打捞文物……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鲁西西被文物贩子劫持后临危不惧并偷偷写信给警察的举动,鲁西西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如果我们遇到了这样的坏人,也应该像她那样保持镇静,冷静下来想方设法给警察叔叔留线索,让他们知道你的处境后尽快来救你。

还有让我羡慕的是龙珠。它能让鲁西西从一个旱鸭子变成一个游泳高手,真是太神气啦!可我转念又想:如果比赛时光凭龙珠获得胜利,那就违背了体育道德,是作弊。所以,要想有真本事,就得考平时不断地努力学习刻苦训练。否则只依靠一些见不的人的手段是不行的。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否也想迫不及待地看这本书呢?

小学六年级读书笔记(三)

这个暑假,爸爸给我买了期待已久的哈里《波特全套》,书一回来,我就废寝忘食地看,经过两个星期的奋斗,终于看完了。

这部小说讲述的是哈利波特出生在一个魔法家庭,但因为魔法世界的一个黑魔头把他的父母杀了,所以他住在她姑妈家,但他姑妈对他很不好,有一天,哈利波特接到通知,让他去魔法学院上学,他去了,去了后,他知道了一个预言,这个预言说他会拯救魔法世界,于是他便踏上了打败黑魔王的路,去杀死黑魔王。

这部小说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主人公:“哈利波特”的勇气和他和朋友的兄弟情。这套书一共7册,我最喜欢的是第7册,《死亡圣器》,在第27个章节里,他和他的朋友来到了他死去的父母家,看到了他出身的地方,他的故乡,噶扎拉山谷。

还有第25个章节,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闹了矛盾,于是他们3个人各走各的路,一路上他遇到了好多麻烦,遇到了食死徒(黑魔王的手下)的攻击,遇到黑魔王本人等。

哈利波特遇见过也看见过死亡,但他不惧怕死亡,就是则一点,让他打败了黑魔王,让他拯救了魔法世界,让他自己成了魔法界的大红人。

我要学习他永不放弃,永不放弃成就了他的一番事业,学他永不服输,永不服输让他胜利,还要学他与朋友永远也断不开的兄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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