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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俗世奇人有感300字(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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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俗世奇人有感300字篇一

可是在河北大街的一家营造厂的一位师傅名叫刷子李,他就专门干粉刷这一行,别的却什么都不干,但是他干活的时候必须穿一身黑而且刷完之后,身上绝对没有一个地方是有白色的点点。他还亲自给个自己下了一个重要的规矩,只要身上有一个白点,就相当于白刷不要钱,但是别人的都说不相信,就连他自己收的徒弟都一直都半信半疑,可他必须要自己亲自去看看。

有一次,他跟师傅出去干活,到了那里刷子李跟管事的人说了,他才知道师傅派头十足,照他的规矩,一天只刷一间房子。在干活前刷子李他把随身带的一个小包袱打开,果然一身黑衣黑裤和一双黑色的布鞋,穿上这一身黑色就像跟白色较上了劲一样。

他刷一间屋子,一个屋顶四面墙,他先刷屋顶后刷墙壁。可是刷屋顶非常的难,谁能一滴不掉呢?一掉下来肯定掉在身上,可是刷子李一举刷子他划过屋顶居然一滴也没掉在身上。

可是当刷子李刷完最后的一面墙的时候,他的徒弟给他点烟的时居然发现刷子李裤子上出现了一个白点,他心想:完了师傅肯定要露馅儿了。这时候沙子里突然说了一句:你应该发现我裤子上的白点了吧。你真以为师傅的能耐有假,傻徒弟你再看看吧。

徒弟又仔细的看了看,那竟然不是白点,竟然是一个小洞!看上去就跟粉浆落上去的白点一模一样。从这一天开始,他的徒弟所听到的和所学到的,也许别人这一辈子也不会明白呢。

这篇课文总体来说是非常吸引人的,我非常爱看这本《俗世奇人》,它所有的内容大部分都讲述的是奇人所做的奇事,所以这本书值得我们去阅读和推荐。作者:江宏磊

读俗世奇人有感300字篇二

我读了老师推荐的《俗世奇人》,有许多许多的感想。

我曾经读过不少小说集,但从来没有一个像俗事奇人给我带来的印象深刻。在这本小说集中,以细腻的笔法诉说着一个一个劳动人民的遭遇。用一件一件的小事来诉说着天津劳动人民的不可思议的能力。整篇文章有趣、耐读。却又不乏真理。

有绝技的人,生活才不会平淡。

“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书中正骨医苏七块看病前必先收取七块银洋;粉刷匠刷子李干完活全身不粘一个白点;泥人张从鞋底上取下一块泥巴便单手捏出活人嘴脸;造假画的黄三爷以假乱真耍得行家丢了饭碗,等等,皆是些听起来神乎其神,但却实际上存在过的人物。

他们每人只要有独一无二的绝技或者是另有绝活的,那就一定有绰号,比如说:像刷子李、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苏金散等等。津门人好把这种人的性,和他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时间一长,名字不知道,倒知道一个响当当的绰号。

就拿开篇文章苏七块来说。在我认为苏大夫并不是求财心切。也许,他早就想过破坏这个规矩,让大家认识认识真正的苏七块。要不然,他不会还给华大夫大洋。而是在,天津卫当时这个混乱的局面中所破逼无奈的,他若坏了这个规矩,以后,他的话别人是不会听的。在这个局面中、这个环境中无发生存下去,这样,他也是想为自己谋生。

在这篇文章将一个“认牙不认人”的华大夫栩栩如生地向我们展现了出来。初读这个故事,当然是十分的不理解。比如:华大夫为什么只认牙不认人呢?他这不是在自找麻烦吗?但是读完这篇文章再好好想一想,你就会知道他这仅仅是为了给病人医好牙。他之所以顶着这种可能被误解的压力只认牙,是为了节省病人的时间,是为了病人的利益。也正是这种负责任的态度,才能让华大夫被大家所认可吧!这样的医德难道不应该被人们所赞叹吗?做医生就是要为病人服务,华大夫无疑给所有的医生做了一个好榜样。

平淡的人不平凡。

在平凡的生活中,这些有“绝技”的奇人,生活会平淡吗?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得有真本事,才不会平淡啊!没有真本事,岂只平凡、平淡,还会更加糟糕,把生活过得一塌糊涂。我们要把平凡的生活过得不平淡。就得靠那份才艺,不只是在那时候这套是种活法,就今时今日才华也是人不可缺少的啊。

书中描写的人无一不是劳动人们,对劳动人民的态度无一不是赞叹。正如书中所说“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其中的赞扬还不明显吗?

在这时代有才华的人不怕遇不上伯乐,只怕才华比不上别人。随着社会的进步,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不算残酷,这只是一个事实而已。

读俗世奇人有感300字篇三

是怎样的一双手蒙住了你的眼,让你看到的只有漫漫长夜?

请让我来告诉你,我的朋友。漆黑的夜里,也还有明月的存在。

农夫和蛇的故事,可以说没有几个人不知道了。小时候的我,总是一味的批判蛇的毒辣。可当现在的我重又拾起这篇遗落在童年里的故事时。却有了截然不同的看法。

并非蛇心狠手辣,只是那农夫认错了人。

手划过书页下方的一行小字——不能对坏人抱有善心。

可是在这个世界上,又有谁能定位谁呢?那些我们厌恶的杀人犯,抢劫犯,又有几个是真的丧失了所有人性的呢?

家父年轻时在看守所管犯人,那天他给我讲了这样一件真实的案例:“我那天看到一个犯了死罪的人,是个务农之人。在他被拉上刑场的时候还一直在嘀咕着要他的被子,还要带回去盖,跟本没想到这次他将一去不归。我当时很好奇,就走过去问旁人,‘如此朴素之怎会犯下死罪?’‘你不知道,他在跟仇家吵架之时受到对方挑衅,一气之下铸成大错。’那人惋惜的.告诉我。”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这样一位只晓得如何才能吃饱饭,被子要省着盖,却因为一时之念毁了自己的农人,难道不值得博得我们一点点宝贵的同情心吗?

而文中的蛇,也是为了自己能够生存下去,或者是出于本能才咬了农夫吧?也许事后,它会为了自己的行为落泪,再或者,它已经流泪了,只是农夫没有看见。

仅仅因为那是蛇的眼泪,就那么不值钱吗?

为什么犯了错的星星就失去了发光的权利?

我不知道在伊索的生命里,遇到了怎样的人,经历了怎样的事,让他可以用这样厌恶的口气说出——不能对坏人抱有善心。这样的话来。

在书中还看到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只蝎子,它掉进了湖里,一位僧人想要去救它,蝎子蛰了那位僧侣,可是僧人还是努力去救蝎子,路人看了,很不解,就问:“它总是蜇你,你为何还要救它?”僧人回答道:“蜇人是它的天性,救人是我的天性。我怎能因为它的天性就放弃我的天性呢?”真的好希望,这个世界上,还有以救人为天性的人的存在。

社会再怎么动荡,也会有好人的存在,夜色再怎么黑暗,也会有明月的存在,我一直这么坚信着。

读俗世奇人有感300字篇四

好容易来世间走一遭,在匆匆奔完短暂的一生的同时,总要看看沿路两边的人文风情。

看到的只有灰蒙蒙的天?

那就请把目光放低一点。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所以,在那短短几十年光景里遇到的,都是有缘人。请珍惜这样一段难得的因缘,就算你是达官贵人,他是落魄乞丐,他也能轻松寻到你一辈子找不着的自在。那么,何必把自己当做非梧桐而不惜的凤凰呢?

他们并不是红遍紫禁城的明星,不是皇帝身边的宠儿,但他们依旧逍遥,依旧受人尊重。依旧是最好的戏子,依旧拥有如云的看客。他们在这个不起眼的小城里,用绝技把生命唱成诗篇。长在江南的野花也很美,就是不如洛阳的牡丹,收到那么多人的赞颂。可到最后,那龙椅上坐着的真命天子,名气不见得有那持一把刷子闯天涯的刷子李响。

所以,朋友们,请垂下你们高贵的头,看看身边的的那些别样风情。

生中有太多太多的人,把自己的位置摆的太过于高高在上,抱着一种为我独尊的心态,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自然,陪伴他们的,除了青天和阴云,又还有什么呢?有还能有什么呢?或者说,在他们狂妄的心里,又还能容得下什么呢?

忽然记活起来那句带点玩笑,却幽默的点出了生命历程的话——“飞的越高,摔得越惨。”

酒婆,没有金钱装点得尊贵,没有容颜雕琢的清秀,绝对是处在社会底层的人,但她一口灌下一壶酒的豪爽,过马路时能清醒的奇特,照旧把她留在了历史的印记里,奏响了整个小城别样的音符。

那些开着凤凰花的小城呵,

那些住在欢笑里的人们呵。

他们演绎着古朴的味道呵,

他们装点着悠闲的生活呵。

冯骥才的《俗世奇人》,见证了那些在俗世里徘徊的人,他们在大千世界里,以独特的姿态生活着,活出了别样风情。

若是对这些人嗤之以鼻的话,又怎能见到他们谱写的精彩呢?

看到了,看到了,看到从未见过的美丽了!

看到了的话,请记住,把目光放低一点。

读俗世奇人有感300字篇五

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俗世奇人》的作者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小说里有各种各样的人物,身怀各种绝技,使人钦佩。当然了,这本书中也不是尽写一些人的绝技,小说中常常带着讽刺,就像当今社会上发生的一些事一样。这本书里也用了一些幽默搞笑的语言,把我逗得哈哈大笑。有一次吃饭时,不经意间想到了某个片段,我立刻笑得一口饭喷了出来。每个小故事都有作者要表达的意思,作者都是用一些平常人不会用的手法侧面衬托人物的性格。

这本书不仅让我感到幽默,而且里面的描写手法也是我要学习的。瞧!“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皓齿,眸子赛灯,下巴一绺山羊须,浸了油赛的乌黑锃亮。张口说话,声音打胸腔里出来,带着丹田气,远近一样响。”读了这一段,你是什么感受?被他这么一描写,这个人似乎都已经站在了你的面前。再加上一绺山羊须,呵呵,一位老先生的形象就展现在你的眼前。读俗世奇人有感400字。

再看“此君脸窄身薄,皮黄肉干,胳膊大腿又细又长,远瞧赛几根竹竿子上晾着一张豆腐皮。”这样一写,把原来模糊的人写的.活灵活现了。

这本书中,讲的是在天津发生的一些故事。这些俗世奇人各自的工作也不同,有医生,粉刷匠,识别假画的,卖茶的,捏泥人的。各种各样,五花八门,令人惊奇。此书中运用到了许多天津的方言,让人读了,感觉很接地气。

我已经把这本书读了不少遍,在描写人物这块,比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连同学们有时候看了我写的作文,都不禁哈哈大笑。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读一读这本书,你会找到许多乐趣。

读俗世奇人有感300字篇六

这段时间我们经常听到“中国梦”这个词。暑假,我读了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这本书分成许多个小故事,里头的故事十分有趣,也让我知道了如何履行中国梦的道理。

这本书讲的是民国初年,天津卫那一带的奇人故事,这些故事还带有一些天津土语,就像当地人在给你讲故事呢!

这其中,我最喜欢打头的那一篇:《苏七块》。这故事讲述的是一位姓苏的骨科大夫,他的手艺可厉害了,不过他有个奇怪的规矩,就是接骨之前一定要见到7块银元才会伸手相助,因此大家才叫他“苏七块”。一次,他与牙科医生华大夫一起打牌,一个穷人手骨折了,拿不出7块银元,读到这,以为这“苏七块”会大发慈悲的大破常规,帮帮这个穷人,结果他没有!不管那人叫疼叫痛,苏大夫还是不闻不问的在打牌,看到这我都为那个病人着急了,苏大夫怎么能见死不救呢!最后,华大夫为病人付了钱,苏大夫才全心全意的为那人治病,他还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里的规矩不能改!”

读完这篇故事,正如他自己想的那样,做人怎么能这样,一点良心也没有,但是再读读他说的话,的确,我们自己里的规矩不能改,否则会误了大事,这让我想起了现在社会的法律。

我们国家有十分详细的法律,但总有一些人铤而走险为了赚黑心钱违反法律,我们也要像这位苏大夫一样自己立下的规矩,不能改,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呐!

再读冯骥才的这个故事,更加让我知道了不能违背法律,否则会有不好的结果。遵纪守法才是迈出我的中国梦的第一步啊!想到这我可真钦佩“苏七块”!

读俗世奇人有感300字篇七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先生写的一本小说集,内容充满了传奇色彩,语言风趣幽默,讲述的是天津的一些奇怪的人的故事。

《俗世奇人》有近二十个故事,有三个故事是讲小偷的,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

从前有个其貌不扬的小偷,经常在电车上偷别人的东西,偷术极高。有一次,他偷了一个人的表链,等到下车后,他发现他偷的那个表链又被那个人给偷回去了。

看到这里,我突然结合了一个新闻想到了一个新故事:在北京,有一个人,原名叫余候。这余候从小个子矮小,手小脚小嘴小眼睛小耳朵小,所以人们都管他叫“小侯”,打小一路叫过来,反而没人知道他的真名了。

别看这“小侯”长得其貌不扬,可他小有名气。他可是一个能人,专攻“偷鱼”,技术可谓顶天了。他路过哪条河,哪座湖,他都会知道里面有多少鱼,种类是什么,长得是胖是瘦,是大是小,他全知道。他能把看鱼人当作不存在,哪怕河被围得水泄不通,他也能好似隐形人一般一个猛子下了河,屏着气,打怀里洒出一个网,不一会儿,就收获颇丰。就凭这高超的技术,他使北京的渔业产量大幅下降,于是人们就把他名字的“余”字改成了“鱼”,“侯”字改成了“后”,中间加了个“绝”字,顾名思义:“鱼绝后”。

但千万不可认为全北京的水塘全是小侯的天下了。

有一天,夜深人静,小侯路过一个水塘,发现里面养了很多鱼。他想:嘿,这下有福了!他看见远处有一个人影,知道那是看鱼人在巡逻。于是他使用了惯常的一招,屏着气,钻到水底下去,洒下网。不一会儿,就网到了很多鱼。正准备收网的.时候,他发现由于自己潜得太深,脚被渔网给缠住了。渔网里装满了鱼,拽着他往下沉,不一会儿,他就沉到了水底,再也动弹不得。这时,一大群鱼游了过来,好奇地看着他在那里徒劳地挣扎。他在临死时想:“唉,这能人就死在能耐上了。”

过了几天,另一位偷鱼的也来到这个水塘。他发现网里面竟然有一个尸体,并认出那是小侯的,吓得魂不附体,改过自新,一生不再偷鱼。这事传上了新闻,造成了轰动,于是北京的渔业又恢复了正常,再也没人偷鱼了。

后人评价这件事,若有所思的说:“这事坏就坏在这个外号上了。‘鱼绝后’就是让‘鱼’把小侯给‘绝后’了!”你说奇不奇特?

读俗世奇人有感300字篇八

风,在呜呜地响着,像是有个人在山谷里扯着嗓子喊叫,突然一阵急雨,密集的大雨点在地上溅起一片燥味的尘埃。浸泡在书海中的我压根儿没注意,房间很静,心也很静,这《俗世奇人》真令人着迷。

码头上的人,强,才是“活着”的根本,一强就该强出空前绝后的人:小说中的人,“奇”才是传下去的根本,一奇就该奇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儿。

《俗世奇人》写了清代天津卫形形色色的奇人异事。社会是雕工刻手,这就是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弱肉强食的社会,它打磨出一个个为了生存而使出自己看家本领的奇人,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个叫小达子的小偷。

他,其貌不扬,短脖短腿,灰眼灰眼,塞块软绵的烤山芋;他,站着赛影儿,走着赛烟儿————这可真是天生当贼的料材。还错儿,你就是把皮包儿塞肚皮子上,电车一停,一开,皮包子已经没影儿了,你可是一点点感觉也没有,好像皮包还在你肚皮儿上贴着。这是他的绝活儿,在电车啊,巴士上边,一遇着红绿灯,一停车,他的手比光要快用中指和无名指一夹,抽出来,车子再一晃,他往后一退,转个身,转身后又抽出一沓钱纸票儿,手艺很是了得!

但意外发生了,一次,他偷了一金怀表,非赏值钱,他以为自己就是车子的主儿,可他却忘了句老话,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个青年上了车,小达子往兜里一塞怀表,转了个身,试图去偷青年的东西,谁知那年轻人当即转了个身,回头一看,哟,金怀表早已挂在青年人的脖子上了,小达子啥也没偷到。

这当小偷的被小偷偷走了东西,尝到了挨偷的滋味儿,还有何颜面当小偷?

看完此书,我想起了班中几位特别的“奇人”、“自恋沈”、“骄傲陈”、“文豪华”、“学霸王”、“学神瑶”、“仙女蓉”、“天真典”,这一个个人物一说出来,谁都可以猜到他们的性格特点与绝活儿了吧。

比如“自恋沈”,一次上信技课,小胡老师教我们做封面,嘿,他找到一张封面,说是很经典的,一投屏“哇哈哈哈”这正是自恋沈的封面,上面写着:帅气的我。顶大顶大的四个字映入眼帘,可真是自恋。像这样鲜明的“小人物”在我身边比比皆是,正有他们的存在,才让我的生活多姿多彩。

读了这本书,我真正领悟到了世间百态;刷墙技术高超的刷子李,讲文气的李金鏊,活出殡的刘道元,够格的酒鬼酒婆,他们都有鲜活的特点,他们那有趣的故事仍在我脑海中回荡。

读俗世奇人有感300字篇九

今天,我和爸爸一起去书城买书:《俗世奇人》和《百万英镑》,我像小鱼得水般,在《俗世奇人》书海里自由地游来游去。

《俗世奇人》的主要过程:本书主要讲了18个奇人的传奇故事,他们是苏七块、刷子李、酒婆、死鸟、张大力、冯五爷、蓝眼、好嘴杨巴、蔡二少爷、背头杨、认牙、青云楼主、小杨月楼义结李金鏊、泥人张、绝盗、小达子、大回、刘道元好出熙,令我最难忘的是泥人张了!大家看看他的绝活吧!手艺道上的人,捏泥人的“泥人张”排第一。而且,有第一,没第二,第三差着十万八千里。

泥人张大名叫张明山。咸丰年间常去的地方有两处。一是东北角的戏剧大观楼,一是北关口的饭馆天庆馆。坐在那儿,为了瞧各种角色,去天庆馆要看人世间的各种角色。这后一种的样儿更多。

那天下雨,他一个人坐在天庆馆里饮酒,一边留神四下里吃客们的模样。这当儿,打外边进来三个人。中间一位穿的阔绰,大脑袋,中溜个子,挺着肚子,架势挺牛,横冲直撞往里走。站在迎门桌子上的“撂高的”一瞅,赶紧吆喝着:“益照临的张五爷可是稀客,贵客,张五爷这儿总共三位——里边请!”

一听这喊话,吃饭的人都停住嘴巴,甚至放下筷子瞧瞧这位大名鼎鼎的张五爷。当下,成立城里城外最冲得要算这位靠着贩盐赚下金山的张锦文。他当年由于未盛京将军海仁卖过命,被海大人收为义子,排行老五,所以又叫“海张五”一称。但人家当面叫他张五爷,背后叫他海张五。天津卫是做买卖的地界儿,谁有钱谁横,官儿也怵三分。

可是手艺人除外。手艺人靠手吃饭,求谁?怵谁?故此,泥人张只管饮酒,吃菜,西瞧东看,全然没把海张五当个人物。

但是不会儿,就听海张五那边议论起他来。有个细嗓门的说:“人家台下一边看戏,一边手在袖子里捏泥人。捏完拿出来一瞧,台上的嘛样,他捏的嘛样。”跟着就是海张五的大粗嗓门说:“在哪儿捏?在袖子里捏?在裤裆里捏吧!”随后一阵笑,拿泥人张找乐子。

这些话天庆馆里的人全都听见了。人们等着瞧以告人胆大的泥人张怎么“回报”海张五。一个泥团儿砍过去?

只见人家泥人张听赛没听,左手伸到桌子下边,大鞋底下抠下一块泥巴。右手依然端杯饮酒,眼睛也只瞅着桌上的酒菜,这左手便摆弄起这团泥巴来;几个手指飞快捏弄,比变戏法的刘秃子的手还灵巧。海张五那边还在不停地找乐子,泥人张这边肯定把那些话在他手里这团泥土全找回来了。随后手一停,他把这团往桌上“叭”地一戳,起身去柜台结帐。

吃饭的人伸脖一瞧,这泥人真捏绝了!就赛把海张五的脑袋割下来放在桌上一般。瓢似的脑袋,小鼓眼,一脸狂气,比海张五还像海张五。只是只有核桃大小。

海张五在那边,隔着两丈远就看出捏的是他,他朝着正出门的泥人张的背影叫道:“这破手艺也想赚钱,贱卖都没人要。”

泥人张头都没回,撑开伞走了。但天津卫的事没有这样完的——

第二天,北门外估衣街的几个小杂货摊上,摆出来一排排海张五这个泥像,还加了个身子,打磨大样坐在那里。而且是翻模子扣的,成批生产,足有一二百个。摊上还都贴着个白纸条,上面写着:贱卖海张五。

估衣街上来来往往的人,谁看谁乐。乐完找熟人来看,再一快乐。

三天后,海张五派人花了大价钱,才把这些泥人全买走,据说连泥模子也买走了。泥人是没了,可“贱卖海张五”这事却传了一百多年,直到今儿个。读了这个故事后,我也很惊奇,一大一大片的问题从我的头脑里蹦出:张明山是怎么捏泥人的呢?后来是怎么失传的。。。。。。总之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很有趣,以后大家也可以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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