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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远大前程》的读后感 远大前程的读后感大全(五篇)

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远大前程》的读后感 远大前程的读后感篇一

这本书介绍了一位印第安少女卡拉娜的故事。在人们离开岛屿时,她为了等弟弟留了下来,开始了为期十八年的艰苦生涯。在这期间,她制作过武器,杀死、驯服过野狗,杀死过大章鱼……她在岛上经历过海啸、地震的考验,杀死了前来侵犯的野狗!她才十二岁!

我印象最深的是其中一章《建造我的新居所》。这一章节主要写了卡拉娜历经千辛万苦建造房子。“我要把这些肋骨一根挨一根竖在那里”。要知道,一个十二岁的女孩要把一些比自己还高的鲸鱼肋骨竖起来,这得用多长的时间、多长的气力来完成啊!一个十二岁的城市孩子就会半途而废,而卡拉娜却竖起了,这又得有多强的毅力、多大的勇气啊!读到这里,我对卡拉娜的钦佩之情油然而生。

这段话使我想到了我自己。我从小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都十一岁了,衣服理得一塌糊涂,连短裤袜子都要妈妈替我“代劳”,剥个毛豆、做个作业都嫌累,更别说搬肋骨、造房子这些体力活了,相比卡拉娜,我自惭形秽。

但我也有优秀的地方,比如早上起床,我不会赖床,通常爸爸妈妈一提醒,我便会爬起来,在时间上给他们省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当东西多时,我通常会帮爸妈拎些东西,给他们减少一些体力上的负担。

现在,“独生子女能否独立面对社会”已成为当今的热门话题。造成这话题点击率频频上升的原因不仅有孩子的因素,也有家长的因素。希望未来我们能携手共进,让这个话题成为历史!

《远大前程》的读后感 远大前程的读后感篇二

狄更斯的这部《远大前程》经典小说很有魅力,既风趣幽默又寓意深刻,好看易读而又令人感概良多,就如品了一杯好酒,历久弥香,回味无穷。书名为远大前程,实际却是一场真实发生而又破灭的幻梦,是主人公皮普的一场华丽旅程,从雾气弥漫、沼泽遍地的英国乡村质朴生活到繁华都市伦敦的五色斑斓,最终回归乡村,这场幻梦却让皮普对生活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我们读者有了更多的感触。

小说分为三个阶段:幻梦前,幻梦中,梦破灭后。

幻梦前,主要是讲的社会环境加之人的意识的萌芽,异常是在那个年代英国根深蒂固的阶级意识下,小皮普开始只是一个有些胆小、心思单纯的孤儿,跟着经营铁匠铺性格暴躁的姐姐和心地善良的姐夫乔一齐生活,认为自我的未来就是继承姐夫的铁匠事业。但自从亲戚潘波趣带他走进镇上的孤僻富豪赫香薇小姐的那座庄园,并认识和他同龄的美丽养女艾思黛拉之后,异常是对艾思黛拉的爱意使得皮普的心境开始发生变化。

而狄更斯对这变化的发生发展从语言、动作、心里等方面的描述让人回味无穷,比如书中写道:我之后也曾不止一次地尝到过一种滋味,觉得一时间仿佛天上落下一块厚厚的帷幕,盖没了人生的一切乐趣和美妙的幻想,使我百无聊赖,仅有浑浑噩噩耐着性子度日。

记得之后有一段时间,我常常在星期天黄昏站在教堂公墓里,看夜幕降落,拿我自我的前程跟那一片寒风萧瑟的沼地景色相比较,觉得两者倒颇有些类似之处:一样单调、一样低下、一样看不见出路、一样是浓雾弥漫、大海茫茫。英国乡村的那浓雾一向在书中反复出现,有时消散一些,有时又弥漫更多,就如皮普的前程,看似暗淡却突然有了转折,看似光明却又危机重重。

一个突然从天而降的消息改变了皮普,让他走进了繁华伦敦,走进了这个美丽的幻梦。幻梦中的皮普在这外界环境影响下内心的挣扎更加激烈,比如回老家去看望过他误以为给她遗产的赫香薇小姐后,却找借口不去看望给他温暖和爱的姐夫乔和朋友毕吉!这些种.种无不在他的内心挣扎中,但挣扎之后更多的却是走偏了。虽然我们在他的挣扎和朋友赫尔波特中能看到皮普本质上善的一面,可是一些不好的品质在皮普的身上渐渐呈现,挥霍无度、瞧不起自我原本的家人和故乡、对虚荣的上流生活的迷恋。

就在这时,那个雨夜中,渐渐沉沦在伦敦所谓的上流社会奢华生活中的皮普却被命运给了他当头一棒,原先一向以来资助自我的并不是赫香薇小姐而是以往帮忙过的逃犯浦俄洛斯。这一棒突然而剧烈,让皮普渐渐清醒于自我的生活,认清自我的现实,也让他感觉到欺骗(赫香薇)。

而在认识到自我的金主之后,狄更斯的描述,对于皮普对浦俄洛斯感情由厌恶到感激的逐渐变化也很有意思,一点一点的变化,内心的波动,而筹备逃跑那一段则是小说中难得具有戏剧效果的紧张戏码,在最终逃跑的湖上,浦俄洛斯对皮普说:“我们谁说得上过几个小时会是怎样个光景呢?正像我撩得起这把河水,却看不见河底一样,可是,河水我抓不住,时光我也留不得,诺水从指缝中漏掉了”,这段话既暗示了逃跑的失败,也证明了皮普这远大前程是一场幻梦,而更多的是对命运对时光的感叹!

遗产消失了,浦俄洛斯也因为受伤在审讯前去世了,心中的爱人艾丝黛拉嫁给了自我厌恶的人,一切就如黄粱一梦,转眼变为泡影。而这时候帮忙自我的还是那个善良的乔,而现实的一切加上这份爱使得皮普在内心挣扎中,在对与错中认清了方向,回归本质的良知。在回到那改变自我生活、此刻已经变为废墟的庄园中,他见到了同样被生活历练的艾丝黛拉。“我牵着她的手,和她一同走出这一片废墟,当年我一次离开铁匠铺,正是晨雾消散的时候,如今我走出这个地方,夜雾也渐渐消散了。夜雾散处,月华皎洁,静穆辽阔,再也看不见憧憧幽影,似乎预示着,我们再也不会分离了”,这是全书的结尾,雾的意象也在次出现,这一次是散开,但和多年前离家的夜雾散开不一样,这一次看见了皎洁的月华,看得更清晰更明亮,很喜欢的一个结尾。

这本书除了写主人公这一场幻梦之外,几个配角人物也令人印象深刻。比如:法律顾问贾格斯,每次在处理完一件工作上的案件后都要洗手,仿佛怕被这案件给玷污了。还有他的助手文米克,在工作上灵活严肃冷静,而在生活中却趣味幽默,他那设计别致精妙的家就是他的世外桃源,而他把工作和生活划分得如此的彻底让人惊讶。当然,赫香薇小姐那座幽暗的庄园,那永远停滞的新娘打扮在她死白而日渐衰老的皮肤衬托下令人感到惊悚,布满灰尘和虫子的新婚餐桌,想必也印在了读者的脑中。

跟着皮普一齐经历了这一场幻梦,这一切的喜怒哀乐,我的眼前是英国乡村的浓雾和沼地,渐渐的这浓雾化开了,散去了。

《远大前程》的读后感 远大前程的读后感篇三

这两年养成阅读习惯,几本书同时读,精力容易集中时就看诗歌诗论,还有哲学历史之类,倦了时便拿起有情节的小说散文。最近读的小说是狄更斯的名着《远大前程》,以前看过电影的小人书,没有看过原着。

自从开始学写诗歌,看小说也与以前侧重不一样,故事的精彩、情节的曲折、结构的安排等,都不是主要的关注目标,更注重语言、哲思等对诗歌有益的方面,或者总结对自我有用的人生经验。这本书开头的语言十分有特色,锐利、内敛、辛辣又不失巧妙的幽默,还有一些新奇的比喻,十分喜欢。

小说里每个人的命运奇特地交织在一齐,那天与好友谈及小说《安娜卡列尼娜》里安娜对待感情的态度,我对安娜的态度是不认同的:没有感情就没有生命的活力,没有活力的燃烧便不是真正的感情,最终以放弃自我的生命去挽回自以为失去的感情,让自我悲惨的同时又把不幸带给了身边每一个人,这种不顾一切的刚烈,是说她勇敢呢?还是说她偏执呢?

而同样的偏执联想到了《远大前程》里的赫薇香,她疯狂地追求感情,却中了骗局,在婚礼当中遭到背叛,从此她的生活就停顿而后死寂了,时钟永远停在8:40,她穿上的新娘礼服,没有穿上的一只鞋,没有带上的首饰,没有合上的行李箱,还有桌上的结婚蛋糕,二十多年就维持原样不动,她再也不见阳光,不再相信感情,对男人充满仇恨,她彻底放弃了自我正常的生活,像一个活死人般直到白发苍苍。她不仅仅毁了自我的一生,她把养女艾丝黛拉训练成报复的工具,也毁掉了艾丝黛拉的青春。

她到底可怜不可怜呢?会对她产生同情之心吗?一个人归根结底命运是要靠自我掌握,不能因为一次挫折就仇恨一切,就放弃一切,谁的一生不经坎坷呢?摔倒了爬起来,还要活的更坚强更好,这才是对命运的不公与感情的背叛最好的报复。毁了自我的一生,仅有自我吃亏,失去的更多,那害她的人会有一点点损失吗?自我又能挽回什么呢?

而主人公匹普同样疯狂地爱上了艾丝黛拉,他十分自卑,因为等级的差异觉得感情无望十分绝望,觉得以往温暖他的一切都黯然失色,连真诚地爱恋他,青梅竹马的善良温暖的贝蒂也选择无视。等他交了好运变成上等人,感情却对他依然是幻梦,艾丝黛拉已被试练得不会爱,不懂爱,心里从小就塞满了冰,他的感情依然是空。但他不能不爱她,不管她多么恶劣,所以他觉得无怨无悔。等他的远大前程走到尽头,在乔与贝蒂的感召下,他恢复了纯朴的本性,决定去寻找贝蒂,重新开始踏踏实实的生活。但他病愈后正赶上贝蒂与乔结婚。两头落空的匹普远赴他乡十多年。匹普对待感情是真诚的,是无私的,想与贝蒂一齐生活是现实的选择,这是普通人都会遇到的,也无可指责。

而贝蒂,这个书中着墨不多的人物,却是女性主角中最光辉的,而拥有最正确的感情态度是贝蒂,她纯洁无私,善解人意,总是尽自我最大的努力帮忙匹普,从来没有要求过回报。在匹普变成上等人之后,在匹普变得自私虚荣以后,依然真诚地帮忙他却不打扰他,匹普打回原形梦幻破灭,与匹普的姐夫乔一齐,又给予他最温暖的人间真情。但贝蒂忠于自我的感情,也爱惜自我,不把自我的命运寄托在任何人身上,在明白与匹普不可能有结果,她还是认真地生活,努力地读书提高丰富自我,但却不是为了成为所谓的上等人,最终与同样朴实善良的乔产生感情,过上幸福真实的日子。

看书不太追究情节上的不足与人物设计的超现实,而注重作家设计这个人物想表达的意图,想颂扬或者批判的现象,而结合我们自身,总结书中人物的经验或者教训,以培育自我构成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就如我们要像安娜一样勇敢地追求感情,但不能把感情当作生命本身;像我们要学着像贝蒂与乔一样无私真诚,不攀富,不嫌贫,不贪不妒,对待友情与感情只求付出不求回报;我们还要像贝蒂一样爱惜自我,不纠结以往失去,永远努力向上地生活;我们也要像匹普一般,在梦幻破碎之后,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回归本性,脚踏实地清清白白地继续向前;我们不要像赫薇香那样轻易就仇恨一切报复一切,最终报复的却是自我。这就是我们普通人读书的意义吧。

《远大前程》的读后感 远大前程的读后感篇四

用两天的时间,看完了《灿烂千阳》。依旧如读《追风筝的人》一样,开始是一种对异域截然不同命运的窥探,最后却是无比的震撼和慨叹。不过,两者应该还是有区别的。我个人认为《追》是一个故事,《灿》则是一个社会。故事可以很精彩,很动人;社会只能是真实,真实得残忍。

“灿烂千阳”这个名字,很不错。来自于四百年前的一位叫做穆罕默德的诗人的诗句:“喀布尔每条街道都令人目不转睛,埃及来的商旅穿行过座座市场。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月亮,也数不清她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一千个灿烂的太阳,本是诗人最慷慨的盛誉,可它怎能敌得过时间的变迁,敌得过人的欲望呢?战争,爆炸,袭击冲突,政权更迭,难民营,对妇女的压迫制度,饥饿,颠沛流离。。。书中的种.种,让谁都相信,“纵然有一千个灿烂的太阳也不足以再用它金煜的光芒去照亮它阴影憧憧的洞穴,用它稠浓的温暖去掂量它罪恶砭骨的凄凉。”是的,美好的历史,在现实面前,只能是遥不可及的神话,这点,我坚信。

两个主人公,都是极其不幸的,但相较而言,我更同情玛丽雅姆。莱拉有过幸福少年时代,尤其是与父亲和情人塔里克的相处,更是留下了永远的甜美回忆。莱拉也有依靠,或是等待,无论是她和塔里克的私生女,还是她和拉希德的儿子,都是她生活的依靠,抑或希冀。莱拉更有幸运的结局,和自己相爱的人相守,做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以完成父亲的遗志。这一切,玛丽雅姆都没有。作为私生女,玛丽雅姆从一出生,就失去了一切,没有幸福,没有未来。如果她能遵循母亲那番“幸福不可得”的教诲,也许悲惨会来得晚一些。可是她幻想了,幻想着家庭,幻想着幸福。结果呢,母亲自杀,父亲匆匆把她嫁人,或者说是丢弃于人更为恰当!当然,如果能生个孩子,哪怕是女孩,命运还是会有转机,可是偏偏又是习惯性流产。至此,悲惨命运彻底沉入了地狱深渊,永无天日。

莱拉的遭遇,让我冷冷的悲叹,可玛丽雅姆的一生,却让我静静地生疼,无论是她和父亲的关系,还是她最后做出的选择。说实话,对于他父亲扎里勒,我很难理解。一边,将女儿弃养在泥屋里,绝情而残忍;一边,又是每周四准时探望,小礼物,讲故事,钓鱼,那么温馨,那么美好。一边绝决地将女儿弃之于人,一边又在生命的最后,跑到女儿家门口,苦苦地等待。扎里勒最后的那封信,让我差点掉眼泪,也让我突然明白了,扎里勒之前,其实是始终怀有赎罪的心的,可是赎罪求的是心安,它不能等同于共同生活,更何况,那将对现有的身份、地位、家庭带来怎样的冲击。

玛丽雅姆最后勇敢的选择,冲垮了我所有的坚持。为了挽救莱拉,她会用铁锨结束了拉希德的生命;为了成全莱拉和塔里克的幸福生活,她会去法院自首;而走向生命的最后,面对砍头,书中如是写道:“当她即将离开世界的时候,她是一个付出了爱也得到了爱的女人。她以朋友、同伴、监护人的身份离开这个世界。以母亲的身份。她终究成了别人眼中的重要人物。”这到底该是怎样的一种蜕变呢?

关于书的感想,其实还有很多,很多。但我更愿意用一个真实的故事来作结:20__年一个阴冷的11月,25岁的阿富汗女诗人娜迪娅?安朱曼出版了个人首部诗集《暗花》,她的成功惹来夫家上下一片恼怒,他们认为女人出版有关爱与美的诗集只能给他们带来耻辱,娜迪娅的丈夫对她进行殴打,并砍了她的头,导致血液大量喷溅而出,惨死在赫拉特的家中。

看完,你能说《灿烂千阳》只是一个故事吗?

小说最后,莱拉和塔里克舍弃了巴基斯坦稳定安逸的生活,毅然选择了回到战后的祖国,回到破烂的喀布尔,我想这不仅仅是一种大团圆式的理想主义,更是一种憧憬吧。因为我知道安朱曼写过这样的诗句:

我梦想有一天我可以打开鸟笼

我可以探出头去,欣喜地唱一段诗

我并非脆弱如微风中颤抖之柳树

我是个阿富汗女人,而我一定得哭泣。

《远大前程》的读后感 远大前程的读后感篇五

这个假期我充实了我的寒假生活,不仅做了作业,而且还阅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

一六三二年,他出生在约克城的一个上流家庭里。一六五一年,他第一次离家后蹬上啦船,这次航海他险些丧命。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敢于尝试新鲜生活的鲁滨逊·克罗索。她在荒岛上生活了20xx年啊,是一个让人听了多么震惊的数字。

鲁滨逊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鲁滨逊还是一个勇敢的人。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地方,一是:“鲁滨逊来到了一个野人岛,救下了一个被抓获的野人,并把那个野人驯服,花了三年的时间教会了那个野人说话并听野人讲他们族人的事。”我想:“鲁滨逊要从一群野人中救一个被抓获的野人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呀!并还要教野人说话,是需要多么长的时间和多么大的精力。还有让一个从来没有干过重活的一个富家大少爷吃生食,还要自己去打猎时多么大的挑战,鲁滨逊都一一克服了。”再想想我们现在的同学不愿意为家人做出一点事,在敞亮的教室里却不知道好好学习,不知道珍惜现在的青春好年华,遇到一点点挫折就放弃这是多莫大的不应该啊。二是:野人把鲁滨逊带到了自己族人生活的部落,鲁滨逊看到了这了的人都吃生食,一年四季就穿自己猎到野兽的毛皮昨晨的衣服,看到这里鲁滨逊就亲自教野人们生火,做饭,织衣服,制造武器,并叫他们识字说话。我想:“鲁滨逊是一个仁慈,有同情心的人,而且我也想到了如今社会上的一些人:因为一点小事,和朋友打起架来,搞得不欢而散;有些人看到了在街边乞求他给他一点钱的人,他们不仅没有献出一点爱心,还大骂他:“你这个脏鬼离我远点。”这是多麽的不应该啊。我们是祖国的新一代,让我们一起保护弱者,让我们献出一点爱,让世间充满爱。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要让家长帮忙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乐于助人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有爱心、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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