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正当防卫是哪种篇一
词义的考察可能对于成语来说是最常见和最简单的一种形式。总的概括下来,具体考察的有近义关系、反义关系、褒贬义和成语的含义。那这就要要求我们平时注意成语的的积累,需要了解成语的基本含义。
(1) 近义关系
心猿意马:心烦意乱
a. 颐指气使:怒发冲冠
b. 目无全牛:管中窥豹
c. 举足轻重:举重若轻
d. 程门立雪:尊师重道
【答案】d。解析:首先判断题干词语间关系。心猿意马比喻人的心思散乱,如猿马般难以控制。形容心里东想西想,安静不下来。心烦意乱形容心情烦躁,思绪纷乱,两个成语是近义词。其次:判断选项词语关系。程门立雪指尊敬师长,比喻求学心切和对有学问长者的尊敬。尊师重道指尊敬师长,重视自己的教育事业,与题干关系一致。
(2) 反义关系
出其不意:正中下怀
a. 初生牛犊:胆小如鼠
b. 处心积虑:想方设法
c. 闲言碎语:弦外之音
d. 声色俱厉:和颜悦色
【答案】d。解析:出其不意指出乎对方意料之外,突然行动;正中下怀指正好符合自己的心愿两者为反义关系。 声色俱厉是形容说话时声音和脸色都很严厉,和颜悦色形容和蔼喜悦的脸色,两者为反义关系,与题干逻辑关系一致,当选。
(3)褒贬义
神采奕奕:豁达大度
a. 兢兢业业:眉飞色舞
b. 炯炯有神:赤胆忠心
c. 漫不经心:恬不知耻
d. 心猿意马:忐忑不安
【答案】b。解析:神采奕奕和豁达大度是褒义词,而炯炯有神和赤胆忠心都是褒义词。
(4)成语的含义
美丽:成鱼落雁
a. 独特:举世无双
b. 灵活:身手敏捷
c. 厌恶:嗤之以鼻
d. 粗心:三心二意
【答案】d。解析:沉鱼落雁用来形容美丽,而举世无双用来形容独特。
二、成语的语法关系考查
成语的语法关系主要集中在主谓关系、动宾关系和并列关系三种语法上。考查类型可以是将一个成语拆分成两个部分考查,也可以是给出两个具有相同语法关系的成语,方式相对灵活。
(1)主谓关系
红光:满面
a. 东山:再起
b. 魂牵:梦萦
c. 五光:十色
d. 雨打:芭蕉
【答案】a。解析:红光满面构成主谓关系,东山再起构成主谓关系。d项的雨打芭蕉,芭蕉做宾语,打这个动词在前,故为动宾关系。
(2)动宾关系(并列关系)
丰功:伟绩
a. 生吞:活剥
b. 稳扎:稳打
c. 张冠:李戴
d. 登峰:造极
【答案】d。解析:降龙伏虎是并列关系,并列降龙和伏虎内部之间还构成动宾关系,而登峰和造极内部之间也构成动宾关系。a项的生吞和活剥,b项的稳扎和稳打内部构成的是修饰关系。
三、成语的逻辑关系考查
逻辑关系在成语中的考查主要集中在因果关系和目的关系这两方面。
(1)因果关系
人去:楼空
a. 鸟尽:弓藏
b. 鸢飞:鱼跃
c. 兽聚:鸟散
d. 虎踞:龙盘
【答案】c。解析:人去是楼空的原因,两者为因果关系。鸟尽是弓藏的原因,两者为因果关系。
(2)目的关系
围湖造田:饮鸩止渴
a. 卧薪尝胆:学以致用
b. 忍辱偷生:削足适履
c. 兢兢业业:刻苦奋进
d. 山穷水尽:柳暗花明
【答案】b。解析:围湖的目的是为了造田,饮鸩的目的是为了止渴。题干成语内部之间构成目的关系。选择内部构成目的关系的成语。
四、成语的典故来源考查
许多成语典故讲的都是一些名人名事,故把成语与其相关人物结合出题也是类比推理的考法之一,这种考法考察的就是考生的平时的累积。
奇货可居:吕不韦
a. 一鸣惊人:楚庄王
b.退避三舍:齐桓公
c.围魏救赵:孙武
d.草船借箭:周瑜
【答案】选a。 看这个题目,题干词项之间应属于成语与人物对应的关系。“退避三舍”主人公是公子重耳,“围魏救赵”主人公是孙膑或者庞涓,“草船借箭”主人公是诸葛亮。只有a项对应正确。
类比推理的成语考查就有这几种关系,希望广大考生在做到类比推理中的成语题目时练就一双火眼金睛:认准、辨清、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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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是哪种篇二
1、危言危行
【解释】说正直的话,做正直的事。
【误用】常被误解为“危险”的意思而误用。
2、汗牛充栋
【解释】形容书籍极多。
【误用】常被用于形容其他事物。
3、不以为意
【解释】不把事情放在心上,表示不重视,不认真对待。
【误用】不能与“不以为然”相混淆。
4、万人空巷
【解释】家家户户的人都从巷子里出来涌向某处(观看或参加某些大的活动等),多用来形容庆祝、欢迎等盛况。
【误用】常被误解为巷子里空无一人。
5、瓜田李下
【解释】泛指容易引起嫌疑的地方。
【误用】易被误用为形容田园生活。
6、登堂入室
【解释】比喻学问或技能由浅入深,循序渐进,达到更高的水平。
【误用】易被误用为“进入屋子”。
7、如坐春风
【解释】好像置身于和暖的春风里,形容受到良师的教诲、熏陶。
【误用】与“景物”无关。
8、走马观花
【解释】比喻粗略地观察事物,强调过程。
【误用】易和“浮光掠影”相混,后者指印象不深刻,强调结果。
9、曾几何时
【解释】表示“时间过去没有多久”。
【误用】常被误用为“曾经”“不知何时”。
10、久假不归
【解释】原指假借仁义的名义而不真正实行,后指长期借用而不归还。
【误用】易被误解为长期请假不归。
11、五风十雨
【解释】五天刮一次风,十天下一次雨,形容风调雨顺。
【误用】常被误用为刮风多、下雨多。
12、不忍卒读
【解释】卒:尽、完。不忍心读完。常用以形容文章内容悲惨动人。
【误用】常与“不堪卒读”、“难以卒读”混淆,误用为贬义词,形容文章写得不好。
13、一文不名
【解释】名:占有。一个钱都没有,形容极为贫穷。
【误用】常误用于代替“一文不值”,指毫无价值,后指人无用。
14、求全责备
【解释】对人对事要求完美无缺。
【误用】常被误用为“委曲求全”。
15、身无长物
【解释】身边没有多余的东西,形容贫困或俭朴。
【误用】常被误用来形容没有特长。
16、石破天惊
【解释】原形容箜篌的声音高亢激越,惊天动地。后多用来形容文章、议论不同凡响或事态发展出人意料。
【误用】常误与“排山倒海”等连用,指自然力量之大。
17、胸无城府
【解释】城府:城池和府库,借指代人处事的心机。形容人坦率真诚,没有心机。
【误用】常误用来形容“头脑简单”,贬义词。
18、师心自用
【解释】师心:以自己的心意为师,即只相信自己。常形容固执己见,自以为是。
【误用】易误用为善于学习借鉴。
19、望尘莫及
【解释】只望见走在前面的人带起的尘土而追赶不上,形容远远落后。
【误用】易与“鞭长莫及”混淆,后者指力量达不到。
20、耳提面命
【解释】提着耳朵告诫,当面教导。形容严格要求,恳切教诲。
【误用】常误用为贬义词,理解为在耳边训斥,当面命令。
正当防卫是哪种篇三
(一)防卫过当及处罚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包括防卫行为大大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范畴,以及防卫强度大大超出了性质一般的不法侵害的强度。例如:王狗子趁李二柱不备偷其钱包,李二狗发现后及时制止,但却造成了王狗子重伤后果,这种情况就超越防卫目的和防卫尺度,属于防卫过当。
对于防卫过当,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由此可知,防卫人只对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的重大损害结果才承担刑事责任,对防卫限度之内的损害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防卫过当,是防卫行为与造成的过当损害结果相结合构成的犯罪,而非过当结果本身单独构成的犯罪。
(二)防卫过当非罪名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防卫过当并非独立罪名,应根据其符合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确定罪名。所以,命题老师经常就这一点出两类极易混淆的试题:第一类,题干在设定了防卫过当的情景之下,问行为人的性质属于什么;第二类,题干在设定了防卫过当的情景之下,问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什么罪。考生要注意区分这两类问法:针对第一类,由于题干只问及性质,因此大家可选防卫过当这一选项。但第二类问到罪名,防卫过当并非刑法分则明确规定的犯罪,所以只能结合题干中的描述来确定是何种犯罪,即防卫行为造成重伤、死亡结果,才有可能成立防卫过当,成立相应的故意或过失犯罪,如果防卫人对过当没有故意和过失,不成立犯罪,属于意外事件。如:
例1:李二狗因常年吸毒导致手头资金匮乏,某晚,欲对路人王大锤实施抢夺,在制止抢夺行为过程中,王大锤用刀刺伤了李二狗,致李二狗重伤,王大锤的行为性质( )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c.属于防卫过当
d.属于故意杀人
答案:c。解析:李二狗对王大锤实施了不法抢夺行为,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王大锤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正当防卫要求在适当的限度之内,而王大锤用刀将李二狗刺成重伤,虽是针对自己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防卫行为,但却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所以选项c正确。
例2:李二狗在公共汽车上扒窃王大锤的钱包,王大锤发觉后进行制止,即随手拿起车上的拖把向李二狗砸去,正好砸中李二狗的头部,致李二狗死亡。王大锤的行为构成(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
d.防卫过当罪
答案:b。解析:李二狗对王大锤实施了不法盗窃行为,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王大锤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正当防卫要求在适当的限度之内,而王大锤在制止李二狗时用拖把将其砸死,虽是针对自己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防卫行为,但却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并非独立罪名,此时行为人主观为过失,所以选项b正确。
(三)特殊正当防卫——无限防卫权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对于特殊正当防卫,应从以下几点理解:
1. 行凶,是指杀人与重伤界限不清的暴力犯罪。对于暴力造成一般重伤的,不包含在“行凶”之内。
2. 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是对暴力犯罪的列举,其中的“杀人”限于故意杀人。
3. 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是对不法侵害行为程度的要求,仅限于生命与重大的身体健康安全,即具有导致死亡或者严重重伤(一般重伤不算)的紧迫危险。如:王大柱以抢劫故意采用麻醉方法取得他人财物,成立抢劫罪,但这种行为并非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对其进行制止的,不属于特殊正当防卫,仅成立一般正当防卫。
4. 暴力犯罪:这里的暴力与防卫起因中的不法侵害同义,是指违法行为。
此外,还需注意的是,特殊正当防卫比必须满足一般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但不要求满足一般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如:在杀人犯已被行为人制伏的情况下,防卫人应停止防卫行为,继续进行所谓的“防卫”的,属于防卫不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