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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解协议书篇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 。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调解协议书篇二
出让方:坡头镇博立村委会东边垌村民小组(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郑国华 (以下简称乙方)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美化农村环境,甲方同意将本村北面(村背)荒草地 亩转让给乙方作环村公路建设用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使用及付款方式
1、该地块位于甲方村北(村背),总面积约 亩。受让金亩,总金额共 元,乙方使用该地的年限为永久性。
2、付款方式:该地的出让待甲方法定代表签字、村民代表以及乙方代表签字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亩土地的村让金人民币 元(¥ )。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该土地若要改变性质及变更用途,甲方需配合,在办理土地证,出让过程中,所需要甲方出具的有关用地证明手续及其它需补办或补签的手续,甲方在其职权范围内要无条件提供和配合,但一切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2、协议在签字生效及乙方付清甲方的土地款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施工及使用,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损失。乙方在使用该土地过程中要做好排洪灌溉设施,保证排洪灌溉渠道畅通。
3、在出让过程中,若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禁止出让,造成乙方的损失与甲方无关。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永不反悔。
甲方:坡头镇博立村委会东边垌村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调解协议书篇三
甲方: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xx镇城乡建设用地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派员到现场确认土地复垦四址界线和面积。
2、负责工程规划、土地复垦验收。
3、按文件要求和验收标准支付乙方土地复垦经费。
二、乙方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乙方自愿将位于 村 组的原宅基地平方米全面进行复垦。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和时间要求(复垦后的土地基本要平整,土壤厚度达40至60公分,要有土(田)埂)将原宅基地进行复垦,否则甲方不予兑现补偿经费并责令限时整改。
3、乙方负责土地复垦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国土所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责任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土地调解协议书篇四
为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增加耕地面积,确保粮食安全,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讨论,签订如下协议:
(一) 已复垦的宅基地全部交由原宅基地持有人承包,承包人所承包的宅基地享有与其他承包耕地同等权利和义务。
(二) 承包人只能将该承包地用于种植业,不得擅改耕地用途。
(三) 承包人可将该承包地依法流转,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已复垦的耕地上建窑、挖沙、取土、建坟、堆放废弃物等破坏耕地的行为。
(四) 承包人不得荒弃和闲置土地,否则,有关部门将依法对其征收耕地荒芜费。
(五)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制定,承包户的权利和义务受该法保护和约束,如有争议,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进行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未果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六)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耕地承包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
政府和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小组各一份。
发包方:
承包方:
监督方:
年 月 日
土地调解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甲方将 村组小地名( )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 )出租给乙方,用于种植使用。
二、本合同出租土地面积共 亩给乙方使用。
三、出租期限,从年月 日至年月日,甲方不得干扰乙方一切使用权,在使用期间所有一切经营及管理权由乙方全权负责。日后如有征用,征用的土地赔偿款归甲方,土地上的建设及青苗补偿等有关的一切权益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四、付款方式,出租金额每年每亩550元,每年每付,共计 元()。
经双方同意一次性付清,先付钱后使用。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形成书面与本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调解协议书篇六
甲方:霍邱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霍邱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为了增强土地市场调控能力,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城区土地市场秩序。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
甲方依法收购储备乙方于20xx年5月18日以挂牌出让竞得〔20xx〕67号(南环东路收储地块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土地使用权补偿,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位于城区南环东路北侧,面积为27133平方米合40.6995亩(其他商服用地面积:081399公顷,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面积:1.89931公顷)。
1、甲方负责筹备收储资金,并按约定方式付款。
2、土地补偿费用、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用的发放兑付由乙方负责。
3、首期收储资金支付后,立即组织围墙施工,施工围墙由县采购中心招标选择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工程款。
4、收购过程中涉及的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不得影响甲方对围墙的施工以及对收购土地的使用
由此引发不稳定因素乙方应积极化解,主动做好工作,不得遗留任何后遗症。
5、乙方按协议安全平稳落实土地移交,否则,收储资金足额退还县政府。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给乙方的土地补偿价格确定为:总额6349.2万元(含契税)。
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遵守,协议未尽事宜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 11月日
土地调解协议书篇七
征用土地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被征土地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审批权力机关)批准的________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工程选点报告等文件,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规定,经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机关申请和____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亩,其中稻田____亩,水塘____亩,菜地____亩,坡地____亩,宅基地____亩,林木____亩,共有树木____株。所征土地东起____,南起____,西起____,北起____。
第二条 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根据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盛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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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规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补偿,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____办法补偿。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定,稻田按平均亩产稻谷为____公斤,每公斤折计价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____公斤
计算,每公斤计价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元。
4.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的数量计算,共计____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
磕陡 氐陌仓貌怪 眩 罡卟坏贸 淠瓴 档?0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尝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盛市、自治区政府制定的标准计算)。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__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20倍),付款均通过建设银行转帐托付。
第三条 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
甲乙双方按照____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被征土地的亩数,向____人民政府呈递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的申请报告。实际减免量,以____人民政府的批文为准。
第四条 安置办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应向有关单位联系,采取以下第(____)项办法解决:
1.发展农业生产。甲方协助乙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条件下,经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适当开荒,扩大耕种面积;也可由甲方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2.发展工副业生产。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帮助乙方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3.迁组或并组。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村民小组,在有条件地方,可以组织迁组;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村民小组合并,甲方要积极为乙方迁组或并组创造条件。
(按照上述途径确实安置不完的剩余劳动力,经__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劳动计划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可以安排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就业,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劳动力的单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标,经__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选招?
渲蟹 咸跫 牡惫と耍 ⑾嘤 思醣徽鞯氐ノ坏陌仓貌怪 选r曳降耐恋乇徽魍辏 植痪弑盖ㄗ椤⒉⒆樘跫 模 曳皆 械呐┮祷э冢 ?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可转为非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乙方原有集体所有的财产和所得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县市以上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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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兴建生产生活设施所需建设物资,乡村能够解决的,由乡村自行解决;乡村不能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助解决;地方无法解决少数统配部管物资,经县(或市)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由甲方随同建设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物资价款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等待乙方收获,不得铲毁;凡在当地一个耕种收获期内尚不需要使用的土地,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耕种。
2.甲方已征用2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铁路沿线以及因安全防护等特殊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视为征用未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征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或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处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处理。
3.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乙方可凭本合同正本申请建设银行从甲方银行帐户内拨付,并可请求甲方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损坏其他附着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经甲方同意在征用地上种植作物的,乙方应统一安排,不得逾期。
2.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设电线、兴修沟渠等,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动工,否则按侵犯公有财产报请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条 工程临时用地
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尝运输通路和其他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主管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逐
年给予补偿。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的耕种条件,及时归还乙方,或按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八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报请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和____县(或市)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报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也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人民政府、计委、建委、建设银行、农委……各留存一份。
征用土地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征土地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