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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转让合同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合同(通用3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国有建设用地转让合同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合同篇一

乙方:(买方共三人,以下简称乙方)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都江镇巫不社区高尧村九内组阳新灿,身份证号为:。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阳新能及儿子阳开江将自家位于九内组(小地名:摆磅高坡又名杨梅树)的一片约有3000棵幼杉木林地卖给乙方,双方经实地勘查,自愿买卖此处山林。为保证买卖双方土地,收益、处置等权利事宜,防止日后发生争执,特定立本合同

一、 双方协议此处山林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万贰仟圆整。(420xx.00元)。双方签字之日一次付清。

二、 山林四抵界线:(坐山向)左抵沟(与阳志品的山相临),右抵两组坟山梁(以大岩石为界)直下转阳新恩独田上坎,(独田右上角湾距离田16米,中间距离田14米,左田角平过湾7米处向上斜向田中距离14米处靠拢。注:左田角平过湾新恩只有三棵杉木。)之后直下湾至三岔湾处向左出坳再下湾直至抵排内组山界,上抵大路,下抵排内组山界。

三、 购买期限从20xx年元月1日至2040年元月1日止,共20xx年;如果到期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砍伐,乙方可自行延长砍伐期限,直至采伐条件成熟为止,甲方不能拒绝;延长砍伐期限后,乙方每年须付给甲方贰仟圆(20xx.00元)人民币作为借土养木费进行补偿。

四、 在乙方拥有林权期间,国家、企事业单位、个人如征用此处山林,清苗补偿归乙方所有。地皮补偿总额甲乙双方平均分配。

五、 乙方在购买此处林地之后,乙方独有对此山林所有林木的支配权、受益权(注:此林乙方三人平均出资购买,受益平均分配)。与甲方无任何瓜葛。

六、 此处林地如有土地纠纷,贷款抵押等事务全由甲方负责处理。如果纠纷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甲方要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乙方。

七、 如合同期未满,乙方已经主伐此山林木材完毕之后,甲方可提前收回该土地使用。

八、 为维护法律尊严,双方约定违约金为壹佰伍拾万圆人民币。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三人各持一份。

十、 本合同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有建设用地转让合同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现将位置于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水库及甲方在_______水库边开挖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水产养殖及其它相关养殖,在合法、自愿、公平的原则下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面积:水库水产养殖面积约______亩、水塘约_______亩。

二、承包时间:承包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前10年承包费为每年_________元整(¥),后_______年承包费为每年________元整(¥_______)于每年12月前准时上交甲方。

四、四方权力和义务:

1、承包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但不得干涉其合法经营。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有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自主经营及养殖行为。

3、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前做好三通工作即通路、通水、通电。

4、承包期间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在水库、水塘的合法养殖活动,因甲方原因或甲方原承包合同的问题导致乙方不能水库水面及鱼塘进行正常合法的养殖活动时,甲方应及时出面解决、如导致乙方不能继续养殖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养殖损失。

五、乙方权力及义务:

1、乙方应按时合同约定时间及时缴纳承包费用。

2、承包期间经乙方使用而产生的电费、水费、及其他养殖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在水库周边养猪。

4、承包期间乙方有义务帮甲方看管甲方名下的花木及其他基础设施不被损坏、偷盗。

5、为了养殖需要,可增设拦网,看守棚、网箱、鸡舍、鸭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响水库工程设施安全和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6、如因国家征收养殖损失补偿归乙方、其他补偿归甲方。

7、如果对合同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8、附甲方原承包合同复印件。

9、本合同一式两份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国有建设用地转让合同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合同篇三

甲方: (出卖方)

公司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乙方: (买受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小董镇蚕种场小区国有建设用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地块基本情况

甲方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 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人民北路蚕种场小区 ________号地块(详见合同附件:总平面布置图)的土地使权,该地块面积(含挑檐)为: 长________米×宽________米=________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 城镇住宅用地 ,使用期限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规划层数 ____ 层。

第二条 成交价格

该地块成交总价为为 ____ 拾 ____ 万 ____ 仟 ____ 佰 ____ 拾 ____ 元整(¥ ________ 元)。计价方式按规划面积(含挑檐)计算,成交单价为 :________ 元/㎡×________㎡=________元。此价格包含办理不动产权证、三层准建证、三通一平的产生所有税费,证件由甲方办理,乙方按办理不动产权证要求建好一层房屋验收合格后甲方代办不动产权证等手续。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支付约定

(一)一次性付款:乙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买卖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地块总价款(含认购定金)给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备注:

(二)分期付款:乙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买卖合同》前,明确支付该地块总价款分 期支付给甲方指定收款账户,第一期支付成交总价的 ________ %人民币(含认购金): ____ 拾 ____ 万 ____ 仟 ____ 佰 ____ 拾 ____ 元整(¥ ________ 元);第二期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成交总价的 %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第三期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成交总价 %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乙方收款账户: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三)乙方按合同约定付款的,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买卖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分期免息。

(四)如乙方没有按合同约定付款的,甲方将对乙方收取相应的利息,利息计算方法如下:

逾期未超过30日支付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收取利息;逾期超过30日未支付的,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收取利息;逾期超过120日后,乙方自愿放弃该地块及附属物的所有权利,甲方有权收回买卖地块重新处置,且不退乙方已交款额。

如到 年 月 日前,因甲方原因未能为乙方办理不动产权证,甲方同意乙方最后一期分期款延迟到甲方为乙方办理不动产证后30天内支付最后分期款。

第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钦北区人民法院诉讼。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自觉遵守合同约定。如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标签:国有 建设 用地 转让 合同 土地 出让 通用 3篇